人人盡說清閑好,誰肯逢閑閑此身。
不是逢閑閑不得,清閑豈是等閑人。
周毅自然不知道,某位菜鳥周已經成為了他的忠實粉絲,他只知道,自己中間插入的這個視頻,讓大家的吐槽欲望高漲!
“阿一”:呀,這位“福爾摩斯”先生慫的有點快了撒,我還以為要一直硬剛下去呢!
“南無加特林菩薩”:對啊,我也以為是要當鐵頭娃呢,結果就這?
“紫星耀月”:你們難道沒有發(fā)現,這次up主沒把對方搞進去?我愿稱之為最強!
是的,大家紛紛表示,網上和up主剛正面的人中,這是第一個剛到中途慫了的。
當然,說到這里就不得不再次提一下閑云野鶴老兄,用大家的話說,到現在,閑云野鶴大概已經穢土轉生了。
他可能再次披上了自己的馬甲,成為了另一個噴子,想要噴出一片天地來。
大家只能感嘆一聲,b霸恐怖如斯。
“阿毅,阿毅,你嘛時候才能成為網上之霸呢?”
對于這樣的評論,周某人直接選擇無視,如果這不是觀眾老爺說的,他都想刪評論了。
當今之世,誰人敢稱王,哪個敢言霸……
他周毅就只是一個小小的up主,喜歡較真的up主而已,你們這些觀眾老爺們都別亂說啊……
于是他想到了當初皮幾萬的心情,當他的粉絲們和開飯店那個以及賣青團那個剛上之后,那心情大概是很惡劣吧。
和四兒子店的調解已經在法院完成了,賠償也已經到位,該說不說,這種薅系統(tǒng)羊毛的方式其實還挺不錯。
第二期視頻需要趕緊做出來,在這一期視頻里,周毅打算再一次邀請方大狀出境。
讓他講一講,對于四兒子店,我們需要如何來進行一些證據的固定以方便維權!
不然的話這第二期視頻有點太短了。
雖然說這一次和四兒子店調解成功了,但是周毅并不認為以后也就能沒事。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錢不多。
其實四兒子店最大的坑還在買車的時候,那是真的坑里套著坑,尤其當你買到的車存在質量問題的時候。
你就會明白,什么才叫大坑!
所以周毅隱隱約約有種感覺,自己和四兒子的緣分,還沒有盡呢。
正準備給方大狀打電話,結果剛剛掏出手機便看到方大狀打了過來。
呦吼,這是什么,這就是心有靈犀嗎?
接通電話,周毅笑道:“方大狀,我正要給你打電話呢,伱先說說吧,什么事?”
“???你也要給我打嗎?那你先說吧,我這事不著急。”
“沒事,我的事也不著急,你先說……”
辦公室里,周欣然剛剛進來想說話,就聽到了這樣的話。
你先……然后便看到方大狀讓她先別說話的舉動。
我這是……來的不是時候嗎?方老師這是在和誰打電話。
對于方大狀的個人生活,基本上到了現在,不管周毅還是周欣然都是不了解的。
這其實也是我們個人在社會中交往的一種正常現象,我們可能和對方很熟絡了,但是我們依舊不知道他的個人生活。
比如方大狀婚否,有沒有孩子之類的這些問題,沒人知道。
所以周欣然瞬間想的有點多。
“行吧周毅,那我先說,是這樣的,我剛剛接到了那個平臺的電話,他們打算找你在二審之前進行調解?!?br/>
正如方大狀之前所說的那樣,除了一早就公開道歉,但是卻沒有任何影響力的那些平臺之外,剩下這仨一直堅持到二審的平臺,他們不一定是真的想打官司。
他們是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但是當打官司無法達到目的的時候,他們轉變的也會非常快!
“哦,找我調解嗎?他們居然還會調解?”周某人表示很詫異。
“對,他們有人專門過來和你談,我估摸著不單單是談道歉的事,應該還有合作?!?br/>
方大狀雖然是在律師行業(yè)混的,但是那雙眼睛看問題從來都很透徹。
經過了這兩期視頻的洗禮,盡管依舊如同前文所言,在平日里很多人可能不認識周毅。
但是在視頻領域,在多個視頻平臺,很多人都已經知道,現在有個叫阿毅的up主,他的視頻風格獨具一格!
并不是說別人無法模仿,主要是這視頻太硬核了,硬核到你就算想模仿都不好模仿。
你還真的能反手充值一百萬?
開玩笑,你的視頻得放多久才能賺一百萬。
而且,這里面還有更需要的一個問題,你有沒有方大狀這樣的一個靈魂人物。
事實上,這些視頻平臺在知道方大狀也和周毅一起拍視頻的時候都是無法理解的。
還有視頻中的那些案子,那很多都是正常人不會做的……
可是周毅現在只在b站發(fā),這就有點蛋疼。
以前呢他們的平臺還有盜過來的視頻,而現在,盜視頻的全部被一波了。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合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周某人當然不是覺得b站就高貴了什么,叔叔可不是慈善家,大家說起來都差不多。
只是因為之前一直習慣了在這邊發(fā)而已。
所以如果真的想合作,那也不是說不行。
“方大狀,那我就和他們見個面吧?!?br/>
反正就是見一面而已,無所謂。
“對了,我這邊是想找你在新視頻里出個鏡……”
大概說了說了要求,方大狀表示很同意。
“那就一起,老地方!”
辦公室里,方大狀掛了電話道:“欣然,怎么了,找我有事嗎?”
“沒,沒事了……”
就感覺自己現在越來越多余。
依舊是老地方,依舊是老時間。
周毅和方大狀早早地就在咖啡廳等著了。
順便先把視頻錄一下。
“我們今天呢邀請到的還是我們的老朋友方大狀,讓他給大家普普法?!?br/>
方大狀自然是信手拈來。
只不過呢,大家其實都知道,很多時候并不是說我們不懂法,而是維權的難度會比較高。
就單單說合同,就別說借錢之類的合同了,就普通的買賣合同,一旦有一方違約了,你該怎么辦。
他違約他不需要怎么樣,該履行的不履行就可以,但是你要想維權,你就得付出遠超出你想象的成本。
這就是為什么總說維權難,起訴嘛,法院就在那里,誰都可以去,但是當付出還不如這個合同本身價值高的時候,你會怎么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