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朝云宮是整個皇宮最奢華的一處宮殿。
這里原本是一大片空地,上面種滿了五顏六色的薔薇花,姹紫嫣紅,分外妖嬈。
新陽出生后,先帝對這個粉團(tuán)一樣的女兒甚是喜愛,便著人將薔薇枝全部鏟平,用了足足十年時間,日夜不停工,建筑、裝潢好了一座仙境般唯美曼妙的大房子。
為了跟新陽的名字相應(yīng)景,先帝特賜此處為“朝云宮”。
公主在朝云宮只住了六年,就遠(yuǎn)嫁到了東楚國。
之后,這里的物品擺設(shè)乃至一草一木,都保持著她未出閣時的樣子。
即便在先帝駕崩后,龍穆離依舊著人好生打理朝云宮。
這次公主回來省親,就住回了自己曾經(jīng)的閨房。
此刻,正賢殿的沖天大火絲毫沒有影響到朝云宮的歌舞升平。
駙馬池重歪在軟榻上,醉眼斜睨不遠(yuǎn)處幾個衣著暴.露的舞娘,——伴著樂師的賣力演奏,她們扭動凹凸有致的身軀,搔首弄姿以博得一絲青睞。
新陽公主垂首坐在池重身側(cè),對周遭的喧鬧置若罔聞,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手腕戴著的玉鐲上。
鐲子整體呈青白色,若細(xì)細(xì)打量,在貼近肌膚的某處,有一小塊血滴樣的紅色。
不是花紋,而是真的人血。
這滴血的由來十分詭異,須由一個虔誠的人鐲不離身佩戴十六年,且每日用金針刺破手腕,令桌子“吸食”鮮血,日積月累,玉鐲汲取了人血中的精髓,最后,方成一滴血的形狀。
十六年,多一天不可,少一天也不成。
新陽并不知曉血鐲子是如何得成,她只是單純地喜歡送鐲子的人。
即便他送塊最普通的石頭給她,那也是天下最珍稀、最華美的寶物,遠(yuǎn)比她身上佩戴的所謂價值連城的東珠和寶石要珍貴得多。
恬然沉浸在某些無法言說的情愫之中,她并未察覺到池重突然遞過來的古怪眼神。
沒有受到重視,他的情緒焦躁起來。
伸出手臂,一把將新陽摟在懷里,當(dāng)著舞娘和樂師的面,肆無忌憚地狂吻起來。
新陽本來下意識想掙扎,但只稍微擋了一下,便徹底放棄,任由蹂.躪。
許是這種消極的迎合令池重索然無味,很快,他就結(jié)束了這個吻。
“本太子最討厭看見你這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把她的長發(fā)綰在手上,眼上眼下端詳,倏然一扯,也不管她會不會因此受傷,“所以,你最好時刻打起精神,好好伺候本太子!”
新陽滿臉痛苦,“我……知道了……”
池重松開發(fā)絲,輕佻拍打她的臉頰,“這才乖!現(xiàn)在,本太子要你去做一件事。這件事做好了,以后你的日子就會妙不可言,否則……”
新陽心底騰起了寒意,她已經(jīng)隱約猜到了他要她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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