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還有一個辦法,看看能不能把那兩首歌的版權(quán)弄到手,這兩首歌我看也挺適合JC演唱的,我們動作要快,歌到手后馬上錄制,還能蹭一波流量。”孟副部長認真的說道。
“希望如此,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說完賈冰掛斷了電話。
………
第一次孟副臺長的如意算盤落空,事已至此,只能另作打算,把助理叫了進來
“去把合同找出來,找到這個行走的CD的聯(lián)系方式,看看能不能簽過來。”
………
“喂,是李先生嗎?”
“是我,你是?”
“我姓孟,斗音音樂部的部長,我想問問您的兩首歌現(xiàn)在版權(quán)還在您手上嗎?”
“在的,怎么了”
“是這樣的,我們想要您歌曲的翻唱版權(quán),您開個價?!?br/>
“對不起,暫時沒這個大沒打算。”
“李先生,您可以先考慮考慮,考慮好了聯(lián)系我?!?br/>
孟副部長做事也是干凈利落,說完直接掛了電話。
思前想后了許久,拿著手機給通訊錄里的一個叫名企鵝的號碼發(fā)了一個信息。
………
企鵝音樂的業(yè)務部內(nèi)
“小張,斗音的兩首打榜歌曲,幾個小時播放量就過了千萬,我有內(nèi)部消息,作者只簽了歌曲的使用權(quán),看看能不能把人挖過來,DY想在這個行業(yè)里分一杯羹,必需把他的這個想法扼殺在搖籃里。
還有那個JC竟敢偷偷跟斗音合作,以后這個人給我封殺了,先來個殺雞儆猴。讓其他人看看得罪我們的下場。”
音樂公司不僅擁有音樂版權(quán),還包括音樂視頻、線上線下演出、音樂綜藝等。在音樂圈永遠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簡單來說,就是把握好‘什么是好音樂’的話語權(quán)。
……
此時,JC所在的時代娛樂,JC原名將超,是新時代的偶像歌手,靠著幾首情歌火爆全網(wǎng),被譽為新一代的“情歌王子”。
“冰冰姐,他們怎么說”JC對著經(jīng)紀人賈冰焦急的問道。
“不管他們了,我們首先考慮的是要如何止損,要是在斗音打榜卻被一個所謂的網(wǎng)紅歌手超越,那這件事會成為你音樂路上的一個污點?!?br/>
“那能不能把我的其他幾首歌也放到斗音呢!”
“恐怕不行了,已經(jīng)跟公司簽過保密協(xié)議了,前期的宣傳還沒到位,貿(mào)然發(fā)放新歌,風險太大。再者說也不能太得罪企鵝音樂了,畢竟公司跟他們還是有著一紙協(xié)議的。”
“那冰冰姐,現(xiàn)在怎么辦?”
“我想把那兩首買過來,你來翻唱?!?br/>
“怎么可能,我這樣一個大明星讓我去唱網(wǎng)紅的口水歌,那我的粉絲會怎么看我。不去,不去”說完慵懶的坐在沙發(fā)上。
“小超,現(xiàn)在不是你任性的時候,以你的實力,我們修改下伴奏,肯定比那個行走的CD唱的好,到時候也讓你的粉絲看看,網(wǎng)紅歌手跟實力歌手的差距到底在哪?!?br/>
說完,JC已經(jīng)在腦海想著美好的畫面了。
賈冰還是挺懂自家藝人的。隨后笑了笑,不再說話了。
………
與此同時,劉部長已經(jīng)拿到李一峰的合約,看到兩首歌公司只有使用權(quán)以后,不禁又愁眉苦臉起來。
因為原創(chuàng)歌曲存在版稅,即版權(quán)使用費用,音樂作品屬于知識產(chǎn)權(quán),“為知識付費”已經(jīng)成為了主流趨勢。像是比較常見的斗音短視頻背景音樂、音樂節(jié)目翻唱、ktv歌單和商場背景音樂等等,歌曲不會白白給他們使用,都是需要支付相信的版權(quán)使用費,這個收益的話是在幾萬到幾百萬之間不等,具體要看歌曲的熱度。
因為李一峰是新人,所以在歌曲定義方面選擇的是免費播放,如果改成收費或者試聽收費,那按照當前歌曲的熱度,賺個幾百萬應該是有的。
當前最應該考慮是防止其他的音樂平臺也去找“行走的CD"簽歌曲使用權(quán),避免流量分流。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請您稍后再撥”劉部長的助理拿著手機正在撥打李一峰的電話。
“繼續(xù)打,直到打通為止?!眲⒉块L黑著臉說道。
十五分鐘后…
“喂,您好,李先生嗎?我是斗音公司,音樂部的。”
劉部長的助理在劉部長辦公室親自給李一峰打過去電話。
“是我,有什么事呢?”
“您好,是這樣的,您的兩首歌在我們平臺反響不錯,所以呢考慮到您自身的利益,我們想修改下合同,使用權(quán)改成獨家播放權(quán),您看可以嗎?”
劉部長的助理溫柔的說道。
“不好意思,您講的有點晚的,剛才已經(jīng)有好幾個音樂平臺打電話過來要簽歌曲使用權(quán)了”
李一峰不緊不慢的說道。
由于開的電話擴音,劉部長在旁邊聽到后心猛的一緊,急忙給了助理一個眼神。助理秒懂。
“那你現(xiàn)在簽合同了嗎?”
“那倒沒有,我正在考慮”。
“李先生是這樣的,您的兩首歌我們公司加入會員播放,收益按照分成給你40%,您看可以嗎?”
在生態(tài)體系中,“生產(chǎn)者”總是肩負著為整個生態(tài)提供養(yǎng)分和資源的重任。而作為音樂行業(yè)的“生產(chǎn)者”,音樂人也同樣需要為聽眾輸送源源不斷的優(yōu)質(zhì)創(chuàng)作。但光靠“為愛發(fā)電”,這種輸送必然不會長久。唯有傾注真金白銀,并為音樂人提供他們迫切需要的流量扶持和健全的機制,音樂人才能專注于創(chuàng)作,不至于被現(xiàn)實掐滅夢想的“火苗”。
音樂人參加的收入主要項目包括會員包、作品點播、贊賞、廣告分成等。只是一個會員,可真打動不了李一峰,買賣嗎?是可以講價的。
“會員收益的40%可不行,我要歌曲版權(quán)的全部分成50%”。
“這我可做不了主,但是我們簽約的一般都是30%,您這是獅子大開口啊?!?br/>
“做不了主,就找能做主的來,我可不是只有這兩首歌曲的哦”。
此時劉部長的內(nèi)心也是五味雜陳,答應吧,公司以前沒有這樣的先例,不答應吧,萬一被別人談了去,到手的鴨子可就飛了,另一邊可還有一位孟副部長虎視眈眈。
如果以后李一峰還有好的歌曲,質(zhì)量不能說超越吧,跟這樣兩首歌水平差不多還行,要是沒有,那這合約就成為以后污點了。
想到這,劉部長決定賭一把。
“答應他”。
“您的條件,我們答應了,待會我們會給您再發(fā)一份電子合約,為了表達我們的誠意,我們會給您支付50萬元的前期報酬,后面還有,您看還有什么要補充的?!?br/>
“這就對了嘛!隨時可以簽?!?br/>
“好的,打擾您了,再見。有事可以給我打電話哦?!?br/>
“好的再見?!?br/>
掛完電話,李一峰很開心,一下賺了50萬。
劉部長也開心,歌曲終于簽成獨家播放了,再也不用擔心流量分流了。兩個各取所需算是共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