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一夜情(一)
六年前……
夏家女兒的閨房內(nèi),夏芷凌對著鏡子轉(zhuǎn)了一圈,紅色單肩小禮服穿在她姣好的身段上秀盡她玲瓏之美,烏黑的秀發(fā)挽成松散的髻狀,襯著不施脂粉卻白里透著粉紅的臉蛋看起來倒也迷人嬌媚可人。
她腳蹬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出客廳,葉詠文一見女兒走出來,用手肘撞了撞一旁顧著看足球的老公夏杰,滿臉自豪的說。
“老公,你看我們家女兒終于長大了。”
夏杰從電視屏幕上收回視線,扶了扶老花鏡,一看那裙子在膝蓋之上,先是皺起了眉,再看女兒那果露的雪白肩膀,臉頓時黑了臉。
“小凌,你這是干嘛?穿這么少怎么出街?快去快去,換件衣服再出門?!?br/>
說著,揮手讓女兒去換衣服,夏芷凌撇撇嘴。
“爸!我又不是小丫頭了,穿這種衣服沒什么!”
夏家是小康之家,但比起做媽的寬容,作為父親的夏杰對女兒管教尤為嚴(yán)格,從言行舉止到待人接物無不按淑女之規(guī)范來要求著女兒。
“快去,不然,你別想出門。”
夏杰心想,自己這女兒貌若天仙,再穿成這樣出去,不招來一堆堆蜂蜂蝶蝶才怪。不想冒這不必要的險,夏杰帶著一家之主的威嚴(yán)沉聲說。
夏芷凌早就習(xí)慣了和父母周旋的伎倆,進(jìn)了房,一會兒披了條白色的長披肩,不止擋住了果露的香肩,連修長雪白的大腿也擋住了一些。
“爸,這樣行了吧?”
“去吧去吧,別玩太晚!”
夏杰上下打量一下女兒,滿意地?fù)]揮手,示意女兒出門。
等夏芷凌穿著高跟鞋踏著別扭的步子走進(jìn)勁情吧,那邊鬧哄哄的人群已經(jīng)響起了尖尖的口哨聲。
“女神來了!”
有人歡呼著,夏芷凌拋了記白眼給幾個平時一起玩的損友。
“都怪你們,怎么非要穿這正裝來。”圍著一桌坐著的五個女生,是夏芷凌在大學(xué)同一宿舍的舍友,果然,今天個個都打扮得花枝招展。
夏芷凌第一次穿高跟鞋,剛才從計程車走下來的時候差點扭著腳。
“什么嘛,不是說,就快畢業(yè)了,給大家留個最美好的回憶嗎?”嬉笑著說話的叫葉桃,是夏芷凌從幼兒園到大學(xué)的最佳損友。
夏芷凌一屁股就坐在葉桃身邊,伸手,想要拿杯水喝。
“喂喂……凌子,今天誰也不許喝水喝果汁,今天我們不醉無歸?!迸赃叺膸讉€女子起哄。
夏芷凌揚起秀眉,“嘖嘖,瞧你們這幫瘋丫頭,果然,穿得再漂亮也不過是徒有好看的皮囊罷了。脫了這皮囊,全是瘋子本質(zhì)?!?br/>
不過一想到,明天這幫共住了四年的舍友就要各分東西,夏芷凌雖然口里鄙夷著,卻還是自動自覺地為自己倒了滿滿一杯啤酒。
既然要喝酒,少不免的,要玩些游戲,輸?shù)暮染?,開始,大家疊骰子,一顆一顆地順次疊上去,看誰疊上去時骰子倒了,誰就輸了喝酒一杯。
玩了幾圈,夏芷凌意外地一直很好手氣,于是,其他人不服起來,叫嚷著要猜拳,但平時極少出來玩的她們根本不會這些。
于是,夏芷凌提議玩剪刀石頭布,這些女生,平時都是斯斯文的小女生,但今天喝了些酒,加上想到明天就要各奔前程,精神難免就亢奮起來。
五六個女生,伸出纖手大聲嚷著剪刀石頭布,然后一起出手。輸了的,喝酒,贏了的擊掌慶祝,這種像幼兒園小朋友一樣幼稚的玩法,幾位女生玩得甚是有興致,喝了酒叫嚷聲也越來越大聲,引來旁邊不少人的側(cè)目。
這樣玩了幾輪,夏芷凌也喝了幾大杯啤酒了,就在夏芷凌與舍友玩得不亦樂乎吵鬧不已的時候,在相距十幾米遠(yuǎn)的吧臺前,坐著兩個男人在相對喝著酒,其中一個溫文儒雅一派學(xué)者風(fēng)范。
另一個卻是和這溫文男人完全相反的氣質(zhì),穿著休閑襯衣的男人,有著斜飛的英挺劍眉,細(xì)長蘊藏著銳利的黑眸,削薄輕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輪廓,只是一動不動地坐著,仍可看見他長而直的兩條長腿交疊著,修長高大卻不粗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鷹,冷傲孤清卻又盛氣逼人,孑然獨立間散發(fā)的是傲視天地的強(qiáng)勢。
那強(qiáng)勢男子修長的手指優(yōu)雅地捏著杯子,淺淺地呷著杯里的酒。
大堂里那一桌女子過分的喧嘩,最終還是讓強(qiáng)勢男人側(cè)目冷掃了一眼,對調(diào)酒師道。
“那些是誰,是你們吧里常駐的小姐?”語氣里,帶著不屑。
調(diào)酒師搖搖頭,“元總,你是常客,應(yīng)該知道我們沒有這類服務(wù)。那幾個女子,聽送酒去的侍應(yīng)說好像是g大的大學(xué)生?!?br/>
被稱著元總的強(qiáng)勢男人,正是近兩年在國內(nèi)名聲大噪的元氏新一任總裁元昱。
“昱,你那以貌取人的壞習(xí)慣,該改了!”
溫文的男人是元昱的好朋友兼特助崔振宇,他是元昱在哈佛的同學(xué)兼死黨,畢業(yè)之后,被元昱強(qiáng)勢拉攏到元氏,說是特助,有時卻代元昱行駛著總裁之職權(quán)。
元昱冷眼掃過那幫哇噪的女子,收回視線繼續(xù)喝自己的酒。
“振宇,通常人的外貌及言行就是最好的識別工具,只有你這種溫吞的人才會認(rèn)為要慢慢相處了解才能認(rèn)識一個人。在我看來,要認(rèn)識一個人,不過是一小時甚至是幾分鐘的時間就夠了!”
元昱信任的人少之又少,崔振宇卻是這少之又少中的一個,或者說,是唯一一個。
“是,是,所以,你才會念念不忘你那位只有幾分鐘之緣的初戀情人!”
崔振宇偶爾被元昱犀利的話給逼急了,總會以這個初戀情人之殤來揶揄他。
元昱舉起杯,瞧著杯里橙黃的酒閃著誘人的光澤。
“其實,這么多年了,我連那位女生的樣貌都忘得差不多了,記得的,只是她給我的那股與眾不同的感覺。”說這話時,眸子里亮起一絲和他的強(qiáng)勢冷傲極度不符的憧憬。
崔振宇望著他搖搖頭,“昱,你真的不可救藥了。別說你連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七年時間這么漫長,說不定她早已嫁作他人婦也不一定。”
元昱捏著杯沿,輕輕晃著杯里的酒,一派怡然。
“振宇,你在擔(dān)心什么?我又不是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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