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國內的很多小鎮(zhèn)一樣,蘆溪毫無特色,街道陳舊,建筑灰暗而雜亂,沒有任何規(guī)劃可言。崇明十二歲之前生活在這里,只有他跟母親兩人。他們租住在南街一間三樓的小公寓里,基本上不跟鎮(zhèn)上的人來往。
關于母親,他知道得很少,母親是高材生,清華畢業(yè),留學美國,專攻電子工程學。但卻不知道為什么會帶著他來到這個毫無前途可言的小鎮(zhèn)生活。他從來沒見過任何母親方面的親人,大約她是個孤兒,他猜。在他從小的認定里,母親是最聰明的人,沒有人比她更優(yōu)秀,母親也很少把他當一個孩子,小時候陪伴他的不是童話和變形金剛,而是整間屋子的書籍和母親口中的關于電子工程學方面的知識,什么電流、電壓、諾頓定理、歐姆定律……
母親有精神分裂癥,家里有很多關于精神分裂方面的書,她自己從不同的醫(yī)院收集藥品,自己配給自己吃。病一直時好時壞,發(fā)病的時候敏感多疑,不認得任何人。每次發(fā)病,她總會消失一段時間,有時候是幾天,有時候是幾個星期,又怕崇明走丟,所以把他鎖在家里。崇明就一個人找書看,餓了就吃囤積起來的食物,他不能把那些食物由著性子吃完,必須分配好,因為不知道母親什么時候能夠回來。好幾次,食物吃完,母親還沒有回來,他只能不停喝水,有一次水喝太多,造成水中毒,送醫(yī)院急救,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小命。再長大一點,門已經鎖不住他,他會從陽臺的自來水管道爬下樓,去找發(fā)病的母親,小鎮(zhèn)明明不大,他卻從來沒有找到過她,有時候他會覺得母親再也不會回來了,也許她走出了蘆溪,也許她被人送進了精神病院,也許被搶劫銀行的劫匪誤殺。
這樣說并不是說他討厭母親,相反,母親對他來說總是披著一層神秘的面紗,代表著某種天命。他覺得母親是不凡的,跟那些庸庸碌碌生活著的人是不同的。
大約是遺傳的作用,崇明從小就表現(xiàn)出聰明絕頂。但在一個將聰明當做至高無上價值的社會,一個超智商的孩子絕不會有平和的生活。于是在學校里,他試著降低他的成績,即便如此,他卻總還是第一名。他十二歲的時候,知識水平已經達到一般高等文科院校的程度,但要扮演一個普通聰明的孩子卻并非輕而易舉,所有不需要花費在學習和理解上的時間他都用來模仿一個普通好學生的風格,他們的答辯能力、待人態(tài)度,以及他們的小錯誤和認為重要的事,但這些對他來說其實非常無趣。
十二歲的時候,母親發(fā)病失蹤,后來被人發(fā)現(xiàn)從信號塔上掉下來,送到醫(yī)院已經回天乏術。一個斯文儒雅的男人來學校接他,崇明第一眼看見這個男人就知道這是自己的父親,他覺得有隱隱的興奮。但男人讓他叫自己裴叔叔。
母親和裴叔叔是大學同學,后來又一同留美,關于他們之間的那些事他并不清楚,但他可以明顯感覺到,裴叔叔愛著母親。母親的死并沒有讓他特別傷心,就像他說過的,這是天命。
裴叔叔帶他去街角的一家小食店吃甜酒釀和桂花蒸糕,這是母親以前常常帶他來吃的。他自己并不吃,坐在他對面的位子看著他,目光溫和慈愛,飽含感情。這以后每年母親祭日,他帶他來掃墓,從山上回來,總會帶他去那家店吃甜酒釀和桂花蒸糕,自己不吃,看著他吃,這似乎成了他們之間的小秘密。
到蘆溪的時候是下午三點左右,車聲喧囂,入目的都是陌生的建筑物和人群,蘆溪早不是崇明記憶中的模樣了。那個男人過世后,他再沒來過這里,若不是失憶,他永遠也不會再踏上這里。每個人都有故鄉(xiāng),只有他沒有,他和母親只是蘆溪的外來戶,連房子都是租的,何談家?后來他離開蘆溪寄居裴家,更稱不上家了,再后來,他連過往的記憶都一同丟掉了,他這個人,就像海上的浪花浮蕊,漂到哪兒算哪兒。
穆瀟對所見的一切很新奇,興致勃勃地東看看西看看。南街的變化極大,道路拓寬了,道路兩邊的房子很多已經改建,他和母親曾經住過的房子居然還在,灰暗窄小,被一眾新建筑物擠得氣喘吁吁,看起來可憐極了。他遠遠地站在街角看,心里面并沒有多少惆悵的感覺。他去看母親,上山的路上櫻花開得如火如荼,他記得那年他同裴叔叔來掃墓,下山的時候站在櫻花樹下拍了一張照片,裴叔叔將手搭在他的肩上,笑容溫煦,他穿白襯衫,不笑,但周身氣息柔和。掃墓回來一個月后,裴叔叔出差飛機失事遇難,這是他們一起拍的唯一一張照片,照片里,兩人像一對父子。
墓前雜草叢生,階前都是被風吹來的落葉、落果、花瓣。他用手拂開,坐在階前看遠處穆瀟撿花瓣玩,過一會兒跑過來將花瓣丟到他的后衣領,笑臉像陽光下的水一樣純凈。他蹲在墓前問崇明:“你跟你媽媽說什么?”
崇明說:“沒說什么,我想說的她都知道?!?br/>
“那我說的她知道嗎?”
崇明點頭,“知道吧?!?br/>
穆瀟說:“那她知道我喜歡你嗎?”
崇明愣了愣,看他,“你喜歡我嗎?”
穆瀟低著頭,手指劃弄著地上的花瓣,點點頭,說:“喜歡的?!?br/>
崇明問他:“為什么喜歡?”
他說:“不知道。”
崇明沒再說話,過一會兒站起來說:“走吧?!?br/>
街角的那家小食店居然還在,崇明帶穆瀟進去吃東西,給他點甜酒釀和桂花蒸糕,自己并不吃,點了一根煙坐在對面看他,等穆瀟吃得吃不多了才說:“你知道裴雁嗎?”
穆瀟搖搖頭。
崇明平靜地說:“裴雁是我同父異母的兄弟,當然他自己并不知道,我也是猜出來的。我母親過世后,我就去了裴家,裴雁那時候挺討厭我,我也不喜歡他,但我卻還是故意跟他發(fā)生了關系,讓他離不開我,他現(xiàn)在兩條腿都廢了,因為我,他生不如死。你看,我就這樣一個壞到骨子里的人,你喜歡誰都好,就是別喜歡我。”
穆瀟沉默,崇明站起來付賬。
回去的路上,穆瀟將耳塞塞到耳朵里,趴在桌上只露出一個毛茸茸的腦袋。崇明坐在里面,外面是黑洞洞的夜色,車窗上映出自己冷酷堅硬的臉。
十二歲那年,崇明第一次見到裴雁,在裴宅。裴叔叔將喪母他的領回家,對裴夫人說是朋友的孩子,雙親意外過世,已沒有親人,他決定領養(yǎng)他。崇明至今還記得裴夫人狐疑的眼神,然而她什么也沒說,沉默地接受。樓梯上一個小孩,趴在樓梯欄桿上看他,烏黑的頭發(fā)下一張蒼白的小臉,眼睛黑得像子夜,穿著格子襯衫教養(yǎng)良好的樣子,看著他的目光并不友好。
裴叔叔朝他招手,說:“來,裴雁,來見見小哥哥,以后小哥哥會跟我們住一起?!?br/>
小孩慢吞吞地下來,仰頭看父親,說:“爸爸,我的作文得獎了,是第一名。”
裴叔叔顯得很高興,摸摸他的頭,“真的嗎?那裴雁想要什么禮物?”
后來崇明知道,裴雁的左腳天生有毛病,走得快一點就會一瘸一拐的,如果跑起來就更難看了,他的鞋子都是定制的,因為商店里沒有任何一只鞋子能夠穿進他的左腳。五歲的時候,他的腳動過一次手術,但并沒有完全矯正。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越來越為他的跛腳感到羞恥,他不與同齡人交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乖僻敏感,他的左腳就是他的逆鱗。崇明第一次發(fā)現(xiàn)他的腳的異樣的時候,出于好奇,忍不住盯著他看,裴雁惱羞成怒,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飛快地一瘸一拐地離開。
他們并沒有如裴叔叔的期望那樣成為要好的朋友。
裴叔叔送給過崇明一只秋田犬,取了名叫牙牙,陽光好的周末,裴叔叔會跟崇明和牙牙在院子里玩,這一切對崇明來說是很新奇的經歷,對于裴慶東這個男人,盡管崇明有時候覺得像很多大人一樣活得庸庸碌碌毫無價值,但他儒雅的風度和發(fā)自內心的關懷他并不討厭。并且他清楚,他寄居在裴家最大的依據(jù)就是裴慶東,他善于將自己偽裝成一個好孩子來博得大人的喜愛。
裴雁是敏感的,他很快察覺到,比起自己,父親似乎更喜歡崇明。因為崇明的健康,他的身上有著蓬勃向上的生命力,而自己,孱弱、內向,不像個男孩子,他把所有的錯歸咎于自己的跛腳。
他敵視著崇明,像敵視侵占自己領地的侵略者。有一天,他趁著家里人不在,將牙牙抱上閣樓,當著崇明的面將小狗從樓上丟下去。小狗就在崇明面前血肉橫飛,他抬起頭看見裴雁的眼睛,漆黑,深沉,充滿惡意。
這就是裴雁,敏感,古怪,乖僻,也狠毒。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