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毅到京城的時候,早有刑部和錦衣衛(wèi)的人在京城門前候著,直到此時,曾毅才算知道,此案竟然移交給了刑部和錦衣衛(wèi)共同審理。..cop>只不過,這案子雖然是共同審理,可犯人卻關(guān)押在刑部的,但是,也僅此而已。
共同審理的案子,犯人關(guān)在哪里其實(shí)并不是太重要的,甚至,若是對于別的衙門而已,這犯人關(guān)押在什么地方,或許會有那么一丁點(diǎn)的影響。
可是,對于錦衣衛(wèi)而言,這犯官關(guān)押在刑部,和關(guān)押在他們錦衣衛(wèi)的詔獄,區(qū)別是不大的。
移交了犯官和一應(yīng)的罪證物證,曾毅就被召去了宮中。
在這之前,曾毅只見過弘治皇帝一次,還是弘治去東宮的時候,他有幸得見的,只不過,那次弘治皇帝可是沒搭理他的。
可這次不同,召他進(jìn)宮,肯定是要問湖州府的事情。
哪怕是以曾毅的心境,此時心里也是有些忐忑的。
弘治皇帝十分的和善,性子在明朝歷代皇帝當(dāng)中也算是排的上數(shù)的好了。
所以,曾毅在宮中只不過等了沒多長的時間,就被皇帝召見了。
進(jìn)了御書房,曾毅根本就不敢抬頭,直接跪倒在地:“微臣曾毅,奉旨意前往湖州府查案,如今歸來,交還圣旨?!?br/>
這是離京欽差的慣例,回京以后,要交還圣旨,也有稱之為繳還圣旨,其實(shí)意思都是一樣的,代表著已經(jīng)完成了皇帝的命令。
“愛卿平身。”
弘治面帶笑意,示意曾毅起身,不過,卻并沒有給曾毅賜坐,雖說弘治皇帝和善,對臣子十分的愛護(hù),可也不是隨便一個臣子就能得到他的賜坐的。
曾毅若是朝中一品二品,甚至三品的大臣,都能得到弘治的賜坐,可他卻并無官身,只不過是因?yàn)橹疤拥脑?,才賜了他一道圣旨。
可以說,曾毅這個欽差是陰差陽錯之下,才如此的。
若是按照正常的推算,該是都察院的張亞查出案情的始末的。
這倒不是說朝廷希望如此,畢竟對于弘治皇帝而言,是誰根本不重要,反正都是他的臣子。
但是,曾毅只不過是個舉人罷了,而張亞卻是都察院的御史,且張亞為官多年,一直在都察院,他所上奏彈劾的奏折,一直都是有理有據(jù)。
而曾毅與之相比,可就沒有什么經(jīng)驗(yàn)了,而且十分的年輕,這種情況下,若說他們兩個誰能破案,肯定是更傾向于張亞這個都察院的御史了。..cop>讓曾毅去湖州府,只不過是想著鍛煉曾毅一下,順便看下他在湖州府的表現(xiàn)和反應(yīng)如何,可結(jié)果,誰能想到會是曾毅把湖州府給查了個底朝天。
“湖州府那邊的案子,朕看過愛卿的奏折了。”
“只是,愛卿奏折之上,并不……?!?br/>
弘治開口,詢問起了湖州府的事情,畢竟曾毅雖然寫過奏折,可是,湖州府的事情太大了,根本就不是一道甚至是幾道奏折能寫清楚的。
甚至,就算是多上幾道奏折,可是,寫出來的,總是有些地方會讓旁人難以理解的。
曾毅彎腰,不敢抬頭,恭聲道:“稟圣上,微臣到了湖州府后,不敢暴漏身份,自烏程縣起,微臣每到一處,便與……打探消息,之后匯總……?!?br/>
曾毅把他在湖州府的事情說的很是詳細(xì),只不過,雖然很詳細(xì),但也不啰嗦,只是用最為簡單的幾句話給概括了。
畢竟,他如今面對的可是當(dāng)今圣上,哪怕這位皇帝脾氣如何的好,也不可能聽他把湖州府的案子都啰嗦的給講完了。
除非是朱厚照這個太子,才會有這心思的。
“后來,臣從安吉州調(diào)了差役,和安吉州知州萬達(dá)念一起趕赴湖州府府治所在的烏程縣……?!?br/>
曾毅倒是不懼怕把功勞分潤出去,該提到的人,一個都沒剩下,畢竟,在他看來,功勞不是搶來的,不是自己占完了就好了。
該是誰的功勞,就是誰的功勞,這樣日后才能長久,而不至于因?yàn)橐恍┕诙鴫牧嗣暋?br/>
弘治程都沒有說話,只是面帶笑意的聽著曾毅講湖州府的案子,甚至,就算是曾毅提到湖州府涉案官員多少的時候,弘治也沒有動怒。
畢竟湖州府的情況,之前弘治已經(jīng)從奏折中了解到了,所以心里早就已經(jīng)有了準(zhǔn)備,肯定不至于此時在聽曾毅這么提一次就會動怒的。
甚至,此時弘治聽曾毅講湖州府的案子,只不過是因?yàn)樗胍私庀碌胤降墓賳T到底是怎么欺壓百姓的,只不過是從曾毅的口中了解一下民生罷了。
至于那些個犯官的所作所為,弘治到是并不在意的,畢竟這些個犯官們的結(jié)局已經(jīng)是注定了的,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場。
尤其是內(nèi)閣的幾位大學(xué)士更是進(jìn)宮求見,也表達(dá)了對湖州府犯官的從重處置的態(tài)度。
不過,曾毅在講述湖州府案子的時候,程雖然有提及到他自己,但卻并未曾有過特別的提及,甚至在提及安吉州知州及他身邊的隨行和宮中侍衛(wèi)的時候,倒是會多提及幾句,這讓弘治產(chǎn)生了那么一點(diǎn)興趣。
或者說,曾毅的這個行為,讓弘治對曾毅多了幾分的稱贊。
功勞,沒必要爭搶。
是誰的,就是誰的,話雖然是這么說的,可是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diǎn)的,極少,許多的官員都是喜歡往自己身上攬功勞。
尤其是那些官職不高的官員,更是有諸多喜歡如此的。
而以曾毅這個年紀(jì),原本該是自傲的年紀(jì),尤其是破了這么大一個案子,有些自傲其實(shí)也是屬于正常的。
可偏偏,曾毅言辭間,十分的謙虛,沒有半分的自傲,不僅如此,還把原本該歸于他自身的功勞,推出去,或者干脆不提。
這種淡薄名利的性子,在弘治看來,根本就不像是一個曾毅這般年紀(jì)的士子該有的。
就算是一些中年官員,甚至也還未曾悟出這種淡泊名利的性子,當(dāng)然,并不是說沒有淡泊名利的性子就不成了,而是弘治十分欣賞這種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