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分早子和夜子?這個問題是有爭議的。
子時是深夜十一時至凌晨一時的時間段。有觀點是認為晚上十一點后即為第二天,其理由是任何一時辰皆是一整體,不可人為分割將一日之“子時”一刀兩斷。所以子時即是新一天之開始(從當晚十一點后至第二天凌晨一點前),這種觀點不分早子和夜子。
我的看法,是要分早子和夜子的。零時零分,也就是子時的中間,“歸零”就是標志著上一天的結(jié)束,同時也是新一天的開始。
分早晚子時的觀點自古就有,早在唐代的李淳風就指出:“古歷分日,起于子半”(見),即是說古代的歷法,都是以子時的中點(即晚12點鐘)作為一日的開始。更早更權(quán)威的證據(jù)見于漢初伏生所傳,該書中講到:“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睎|漢奉詔總結(jié)經(jīng)學的名著,亦征引和重申了伏生的說法。正者,為改朝換代后重新確定的一歲之首月,朔為初始。上面引用伏生的話是說:西周以農(nóng)歷十一月為正月,崇尚赤色,并以夜半為正月初一日的開始。伏生所說的夜半也就是李淳風所說的子半。明代的命理大師萬育吾所編纂的一本名著里,也早已提出了夜子時之說。后來清朝的沈義方等人,均贊成此說。所以早子夜子之分,自古有之。
用天干、地支符號記錄時間的時候,以午夜零點前的子時屬于前一天的夜子時,而午夜零點后的子時就屬于第二天的早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