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姐明明比我看到的情況還要少,而且事發(fā)突然,從驚叫到落水,統(tǒng)共沒有幾秒鐘,她的這些判斷,又是從何得出?
何況,我記得很清楚,陳倩根本沒敢多看就將腦袋藏進我懷里了!
那么這些信息,陳倩又是如何知道的呢?她該不會是…信口開河,瞎猜的?
念及此處,我連忙攔住陳倩,低聲道,“倩姐,你哪兒知道情況啊,有些話千萬千萬不敢胡說的…那個,警察同志,我,我…我女朋友最近精神不正常,她有時候會說胡話,做不得數(shù)的?!?br/>
一個警察看我兩眼,哼了一聲,繼續(xù)問陳倩,“這位同志,你剛才說死者是女性,并且當時和她在一起的還有別人,是這樣嗎?”
“對,是的?!?br/>
我急壞了,都特么顧不上害怕,又要攔陳倩。
兩名警察卻互相看了一眼,伸手擋住我,說,“二位,不好意思,請二位和我們回局里,有些調(diào)查必須馬上做。”
我傻眼,完全沒話。
…
四十分鐘后,我們坐在區(qū)公安分局獨立辦公室,開始做筆錄。
對于這一套,麻痹的,我可謂駕輕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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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來,我已經(jīng)幾次三番進過派出所,這套流程都稱得上門清。
由于我們屬于目擊證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大哥的態(tài)度很好,給我們接了兩杯熱水,還說讓我們不要緊張,這些都是走程序,屬于例行公事。
不過開始后,我就意識到不一樣了。
這次和我在蘇州打那個弱逼林華,還有后來痛毆簡約師兄劉道被抓進派出所,完全兩回事。
我們不但被要求詳細填寫姓名、年齡、工作單位、社會關系,彼此關系,甚至連婚姻狀況什么的,全都要記錄仔細。
而后面,同樣一個問題,對方都會通過不同方式問很多遍,變著花樣問,就是要確鑿證詞。
比如,開始問陳倩的時候,會說,“請告訴我你當時看到了什么?”
然后過了一會兒又說,“你看到對方跳江,而不是被人推下去,依據(jù)是什么?”
又過五分鐘,穿插別的問題,再問,“照您的說法,對方是自己跳下去的,你能舉出證據(jù)嗎?”
…
總之,類似的問題,反反復復顛來倒去問得沒完沒了,我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廁所每隔半小時一趟,準準的,就像腎上安裝了一臺報時器。
不過,通過警方問詢,我總算明白為什么陳倩會說死者是女性,并且當時和她在一起的肯定還有其他人,至少有一個男人。
陳倩的理由是,女性的聲音很尖,盡管人遇到驚恐的時候都會發(fā)出尖叫,但由于聲帶構(gòu)成不一樣,男女的尖叫聲在分貝上依然有區(qū)別,我江潮聽不出來,她卻可以。
還有,她雖然只看了一眼,但卻從空中姿勢上判斷死者是女性的面大,這個就和她是骨外傷醫(yī)生有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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