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時節(jié),乍暖還寒。
正當高義準備以靜制動,坐等谷內(nèi)敵軍被焚燒殆盡時。
忽然一陣涼風吹過,挾著幾分透骨的寒意,饒是體格健碩的高義,也感覺到一股涼意涌上心頭。
還未等涼風吹到山谷里,夜空中卻已落下一滴又一滴雨珠。
雨珠越來越多,雨水越下越大。
頃刻間,大雨滂沱。
山谷里熊熊的烈焰,逐漸減弱,最后化為泡影,湮滅在傾盆暴雨里。
如今大好的形式,蕩然無存。
高義急忙因地制宜,發(fā)布新的命令,迅速轉(zhuǎn)變攻勢。
在軍令發(fā)出后。
數(shù)千弓箭手,開始全部放棄火箭,改換成普通羽箭,毫不吝惜力氣的全力釋放羽箭。
而山谷上方全部的狼兵,也紛紛放棄手中長槍,迅速抽出腰間佩刀,開始沖入山谷,殺向敵軍。
雖然高義的做法很正確,但怎奈遭到雨水沖刷的山路,太過絲滑,阻礙著狼兵們下山的速度。
經(jīng)過一夜雨戰(zhàn)之后。
最終高義還是大獲全勝。
不僅擊斃敵酋孫策,更是斃敵八千,俘虜五千眾,最終要的還是高義又俘虜一員敵軍大將。
義勇之猛將·東萊太史慈!
眼看太史慈被押解而至,原本高義還準備費一番唇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豈料還未等高義虎軀一震,太史慈二話不說,便已倒頭就拜。
“末將飄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棄,慈愿拜為主公。”
正當高義驚愕之際,太史慈卻已經(jīng)將事情的緣由,娓娓道來。
自古英雄惜英雄!
昨日在曲阿城外,高義僅憑太史慈三字,就主動退兵,承諾三日之后再來攻城,可謂是給予太史慈天大的禮遇。
太史慈看著眼里,記在心里,自然極為感動。
更重要的一點,則是因為他所效忠的主公孫策,已經(jīng)死于疆場!
太史慈從始至終,都在時刻關(guān)注著孫策,自然也看到孫權(quán)那個畜生,狠心拿自己親大哥,當做擋箭牌的禽獸畫面。
如今孫策已經(jīng)戰(zhàn)死,數(shù)萬江東兵群鼠無主,依照周瑜的秉性,必然會扶持孫權(quán)那碧眼兒,成為新的主公。
于是乎,不愿屈居于碧眼兒麾下的太史慈,自然是選擇跟隨高義這一位明主。
聽完太史慈的解釋,高義茅塞頓開,剛要說點什么,卻發(fā)現(xiàn)太史慈仍舊躬身而拜,急忙前去扶起。
“今得將軍,若旱苗得甘露?。④娍炱?!將軍快起!”
“吾執(zhí)龍戟,公執(zhí)強弓相隨,雖百萬眾,能奈我何?哈哈哈!”
聽聞高義這般盛贊,太史慈心里越發(fā)堅定投效之意,拜謝道:
“主公在上,末將從此跟定主公,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相助主公,共圖大業(yè)?!?br/>
思酌再三。
太史慈覺得僅是言語,難表誠意,重重一嘆,再次躬身拜道:“昔日揚州戰(zhàn)亂,我曾效命于揚州刺史劉繇,自領(lǐng)丹陽太守,在涇縣屯兵立府,為山越人所依附?!?br/>
“經(jīng)過數(shù)月鏖戰(zhàn)之后,最終不慎兵敗被俘,卻遭到吳侯孫策的禮遇,這才決意降吳。”
“然而我麾下眾多山越舊部,卻因不喜孫策屢次屠戮江東宗族,故而不愿出山歸降,至今仍舊逗留于丹陽十萬大山深處?!?br/>
“最近聽聞丹陽郡時常發(fā)生洪禍,導致莊稼顆粒無收,鬧得人心惶惶。若主公能夠慷慨解囊,廣贈糧米于山越人,末將愿前往山越宗族,替主公招募一支彪勇善戰(zhàn)的丹陽兵。”
聽到慷慨解囊,廣增糧米這八個字,高義不由得眉頭一皺。
此番他南渡揚州,軍中攜帶的糧草本就不多,如今雖然占據(jù)曲阿城,城內(nèi)存糧卻也不富裕。
但當高義聽到丹陽兵三字的時候,原本緊皺的眉頭,卻立即舒展而開。
丹陽郡,乃是山越人主要的聚居場所,自古在中原諸侯眼里,屬于南疆蠻荒之地,令人避之不及。
而這種偏見,卻因西漢時期的一場極其悲壯的血戰(zhàn),而發(fā)生巨烈改變。
漢武帝天漢二年,李陵率領(lǐng)五千丹陽兵,孤軍挺進匈奴草原腹地,在草原上與八萬匈奴胡騎狹路相逢。
雖然面對十倍于己的敵騎,五千丹陽兵卻毫無懼意。秉著寧死不敗的必勝信念,他們奮勇當先,血戰(zhàn)到底,一度令匈奴大單于肝膽俱寒。
從那以后,丹陽郡也因盛產(chǎn)精兵而聞名遐邇,受到天下群雄的重視。
史書記載:丹陽山險,民勇彪悍,喜武好戰(zhàn),崇尚英雄,精兵之地!
如今聽聞太史慈要前往山越宗族,去替自己招募一支彪勇善戰(zhàn)的丹陽兵。
高義自然是心中竊喜,至于原本那些糧草不足的顧慮,完全就被他拋之腦后。
正所謂:百姓有糧,我有槍,百姓就是我糧……呸呸呸!我高某讀《春秋》的,豈會行那縱兵搶糧之事。
就算是真要搶?也是要搶那些富可敵國的世家大族??!
畢竟如今正值兵荒馬亂,百姓皆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米缸里又能有幾斤存糧呢?
高義不是墨跡的人。
向來都是說干就干!
剎那間,高義的心里已經(jīng)有全盤計劃。
【先是派人假扮江東潰兵,殺入當?shù)厥兰液雷濉瓝屽X、搶糧、搶美人……然后自己再閃亮登場,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戲碼……最后則是曰久生情】
對于這種鬼蜮伎倆,高義實在是太熟悉不過了。
遙想當年在徐州。
高義外出游獵時。
少年狂傲露鋒芒,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
在路上,他偶然遇見一支商賈車隊,馬車上坐著正值豆蔻年華的糜貞。
高義自然見色起意。
咳咳!是一見鐘情。
經(jīng)過一番合計之后。
周圍的狼騎,紛紛裝扮成一股土匪流寇,大肆劫掠糜氏商隊。
而就在搶得差不多的時候,高義忽然閃亮登場,僅憑一己之力,獨斗八百狼騎。
演的那是一個真踏馬精彩。
整整鏖戰(zhàn)半個時辰,雙方居然沒有出現(xiàn)一個死亡,或是重傷。
最終高義擔心會露餡,這才急忙擠眉弄眼,暗中命令一眾狼騎速速離去。
而那糜貞正值豆蔻年華的青春妙齡,最為懵懂純真的叛逆期,最喜歡的便是書里英雄救美的戲碼。
自然是對高義一見傾心,當場就被俘獲一枚處子芳心。
正當高義準備曰久生情,從此傍上富婆,走上人生巔峰之時。
豈料聞聽商隊遭劫消息,糜竺怒不可遏,親自率領(lǐng)數(shù)千僮客,手執(zhí)刀槍劍戟,一路襲殺而至。
糜竺自幼從事商賈,時常與各類人物打交道,自然沒有那么容易忽悠。
聽完自己妹妹一番哭哭啼啼的痛訴,糜竺心里隱隱覺的有蹊蹺。
但高義乃是呂布麾下第一悍將·高順的兒子,糜竺又沒有確鑿的證據(jù),只能眼看著高義一路縱馬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