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珉接到電話,星夜啟程,趙家鳴在李鑫詭異的目光中,也背著書包毅然決然的跟著走了。“你倒是跟他解釋一下?。 眲㈢攵际懿涣死铞文且桓睉岩纱蛄康臉幼?。
“濁者自濁,清者自清。有啥好解釋的?別廢話,走!”趙家鳴率先上了火車。
他們還是沒有買到臥鋪票,在這樣深秋的夜里,溫度很低,車窗上有水汽凝結成珠,夜色中的一切似乎更不真切了。趙家鳴睡不著,瞪著車外的黑暗發(fā)呆,玻璃反射出劉珉的側臉。連續(xù)折騰了一個多月,鐵打的人也受不住??!他最近瘦了很多,與劉毓更像了。想到這,趙家鳴只覺得溫度似乎又降了,有些慎得慌!移開視線,忍不住又偷瞄,還是像,這車怎么這么冷!趙家鳴就在這樣疑神疑鬼、胡思亂想中徹底的失眠了。
劉珉的孿生弟弟劉毓在因病去逝前,將遺產(chǎn)留給了劉珉,劉珉又轉身把這筆財產(chǎn)捐給了一個叫小圓的小兒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小圓就住在劉毓的隔壁病房,還是個小學生,因為這個病久治不愈,家里早已債臺高筑。劉毓在生前也時常作為“病友”與小圓互相打氣、聊天、游戲,小圓總是笑瞇瞇的大眼睛也讓劉珉一見就喜歡,更佩服于她面對病痛時的堅強。劉毓病逝時,小圓的病情也持續(xù)惡化,但一貧如洗的家庭早已無力支付藥費,小圓的學校(醫(yī)大附?。┌l(fā)起倡議,向社會各界好心人士尋求幫助,在這危急的時刻,劉珉將劉毓留給他的財產(chǎn)全部都做了捐贈作為小圓的醫(yī)療費,并交由醫(yī)大附小代為管理。趙家鳴知道后,半晌無語,“你真舍得啊!那是你弟弟給你的???”
劉珉?yún)s笑了,“只要世界還有鏡子,就能反射出小毓的臉!”
想到這,又看見劉珉投射在窗戶上的影子,趙家鳴呼出大口熱氣,窗子又形成了一層白霧,恰好對面一輛列車呼嘯而過,暖暖的燈光流星般滑過,轉瞬而逝,窗外又是一片黑暗。
電話是醫(yī)大附小打來的,小圓上星期病逝了,小圓的父母跟醫(yī)院結了賬,賬戶上還有一筆余款,小圓的父母認為那是他們家庭遭遇困境時,社會各界的好心人對他們的贈與款,在小圓去世后,該筆款項應當作為遺產(chǎn),由小圓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是醫(yī)大附小不同意支付,小圓父母要將醫(yī)大附小告上法庭,雙方僵持不下,醫(yī)大附小工作人員無奈之下,只好與劉珉聯(lián)系。
夜深了,車窗上形成了一層霧氣,朦朧的視線完全被阻礙,無聊的趙家鳴只好在車窗上畫圈,劉珉則趴在對座睡得很沉,一動不動的,“不知道他想不想認回父母?但愿小圓的父母見過他,不然看到這和劉毓長得一模一樣的臉,還不得嚇一跳!”趙家鳴念念叨叨,視線逐漸模糊,終于也睡了。
11月的沈陽,天氣灰蒙蒙的,雨夾著雪花吹到身上,寒氣逼人,兩人隨便在麥當勞吃了點早餐,咖啡不算濃郁,但溫熱尤佳,滑過食道,暖意由胃散開,全身都暖了。
到了醫(yī)大附小,小圓的父母和負責人員都已等候多時了。如趙家鳴所料,小圓父母在見到劉珉時神色先是吃驚,后是尷尬,表情非常糾結。劉珉?yún)s一臉平靜的坐下來,問:“能跟我說說具體情況嗎?”
原來小圓在病逝后,醫(yī)大附小在募集到的捐款中支取了用于小圓的醫(yī)療費和喪葬費的部分后,還剩余7萬多元。小圓的父母要求醫(yī)大附小返還這剩余的捐贈款,但是醫(yī)大附小則認為,在本次捐款中,醫(yī)大附小既是募捐人,也是捐贈人,更是所有捐贈人的代表人,具有對捐款管理和定向使用的權利,卻無權支配和收益。而且這次大家捐款的目的和意義是為了讓小圓能治好病,是附有特定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而不是送錢給小圓和她的家庭。當小圓病逝后,就說明捐贈的條件無法成就,也就不能簡單地認為捐款余額即為小圓的遺產(chǎn)而由其繼承人繼承。所以醫(yī)大附小不同意把這筆捐款余額交給小圓的父母。雙方僵持不下,而因為劉珉在這筆捐贈款中捐的數(shù)目最多,又正好是實名捐贈,醫(yī)大附小這才找到了他。
“小圓爸爸,我想你也知道我是誰了,這筆錢是我弟弟,就是你們見過的劉毓,他遺贈給我的,我想用來做點有意義的事情,我與我弟弟像小圓那么大時被分開,十幾年后又生離死別,他留給我的任何東西都是特別的,您能理解我的心情嗎?”劉珉彬彬有禮地解釋。趙家鳴知道,劉珉的習慣,文雅的說是先禮后兵,世俗點說就是,老兄,您見好就收吧。
“我們沒想占你弟弟的錢,但這筆捐款是給小圓的,就應該是她的遺產(chǎn)吧!”小圓父母不依不饒。
“那我就來解釋解釋,為什么這筆捐款不能算是遺產(chǎn)!醫(yī)大附小向社會發(fā)起倡議,為小圓治病捐款。我將捐款匯過去時,實際上是與醫(yī)大附小形成了事實上的委托代理關系,我和其他捐款人一樣,都是委托人,醫(yī)大附小作為募集人,同時也是這筆款項的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幫助小圓治療疾病。在法律上而言,捐款來的錢沒有轉移所有權,仍然歸捐款人所有。作為代理人的醫(yī)大附小也只有管理和使用的權利,而不能隨意地支配或是獲得收益?!眲㈢胍豢跉庹f下去,“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我們的捐款屬于有目的、附條件的捐贈行為,是用來幫小圓治病,而不是把這筆送給你們的。既然作為捐贈目的的小圓已經(jīng)不在了,后續(xù)的捐贈行為自然也就不必繼續(xù)進行了。剩余的款項,所有權仍然歸我們這些捐贈人,而并非小圓的遺產(chǎn)。小圓爸爸,您接到的結款單就是醫(yī)大附小作為代理人的最后一次捐贈行為。您還想為這事接著爭執(zhí)下去嗎?”
小圓的父母神色不定的時而對視,最終低下頭,“那我們怎么辦?”
“到此為止吧!人都走了,花掉的錢回不來,留下的又能有什么用?”劉珉自嘲自諷般的說,踱到了門邊。
“那就這樣吧,我們給你們添麻煩了!”小圓父母站起來跟眾人道歉,“是我們想岔了!太對不起了!”
出了醫(yī)大附小,劉珉一陣風似的沖向車站,在寒風中瑟瑟發(fā)抖的趙家鳴不由得哭道:“大哥,咱們吃點東西再回去行不?”苦命啊!趙家鳴哀嘆。
====慧問提示====
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贈與是可以附義務的。附義務的贈與,是指受贈人負擔一定給付義務的合同。就本案而言,大家捐款的目的是為了讓小圓的病好起來、健康起來,小圓對所捐助款項并沒有所有權,當小圓病逝后,該捐贈合同的條件無法成就,該贈與也就不再有效,所以,應該將原本屬于捐贈人的款項返還給相應的捐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