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相信的事情多了,但一定不要相信感同身受這個東西,因為身不同,感受自然也不同。
經(jīng)常有人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大多數(shù)時候,確實符合這個定律,畢竟是多年來總結出的經(jīng)驗,有著一定的指導意義。
當然這里可能牽扯到不多,如題,不可相信的感同身受!意思是我們不可以相信有人會知道我們的感受,我們不能夠相信有人理解我們的情感,我們只是在欺騙自己而已。
哪里來的感同身受,這個詞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揭露這個謊言。
當然語言的魅力是無限的,感同身受的意思大概可以解釋為:雖然沒有經(jīng)歷過,但是就像自己親身經(jīng)歷過一樣。
一般人的理解應該是如此的,仔細看一遍你就知道了,它并沒有欺騙你,而是你自己在欺騙自己,它明明白白地告訴你,“我沒有經(jīng)歷過,我只是像經(jīng)歷過一樣“!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自以為“地想:別人能夠理解,其實大多數(shù)時候,他們并不能理解。
簡單來說,你分手了,找到你最好的朋友,一起喝酒,向他吐苦水,想來既然是你的朋友,自然對你也會有一定的了解,也一定會在這個點上給你一定的安慰和勸解。
而我們卻傻傻的認為,朋友可以感同身受,所以把所有的事情都說出來,其實別人并不覺得有什么。有可能他連戀愛都沒談過,又怎會知道分手的感覺,也許那是你的初戀,是你人生中的第一份美好,可是就那么的結束了,誰能夠“感同身受“,我想是沒有人的。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看似糊涂,實則明明白白,我們知道對面的那個人并不理解我們的感受,但我們只需要一個能夠交流的對象,需要一份安慰,所以很享受那種自己騙自己的感覺,因為如果真的有人能夠做到“感同身受“,那他的話一定是充滿消極色彩的,一定是想笑死我自己一樣情緒低落的,是沒有能力再來安慰自己的,所以只是需要一個人而已。
感同身受有時候連自己都不會相信,只是偶爾拿來消遣,感嘆一下生活的不如意罷了,和別人拉近關系的一種方式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