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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偷拍自拍片 這篇瘋子囈

    這篇瘋子囈語一般的,荷蘭特色版的慫恿大家大碗喝酒大塊吃牛肉、論秤分金銀的社論一出,康不怠終于咂摸出來了一些味道。

    見《水滸》興,而知天下將大亂。

    寫這篇煽動文章的人,顯然最后那段話都是在諷刺。但諷刺成這樣,康不怠覺得這里面肯定是有人指使且故意的。會不會,其實就是安東尼等人指使的呢?

    《蜜蜂的寓言》這本書他也看過,荷蘭的暢銷書。道理其實也很簡單,按照康不怠的理解,就一句話:人人都想著拔別人毛,則最終天下必要形成人人不拔一毛的完美社會。

    然而這本書的原意,可絕對不是說鼓動徹底的無政府的混亂。

    無非就是面對著各國“以德治天下”思潮的反擊,而這本書里的觀點也果然被各國所封禁,除了荷蘭。

    英國覺得這本書道德敗壞,最起碼不符合宗教的道德,封禁。

    法國那邊,啟蒙學(xué)者一般也不看這樣的小冊子。

    唯獨荷蘭,這本書流傳的很廣。

    借用蜜蜂、蜂群的道理,想說的是:以道德說教為手段并以“公共精神”為基礎(chǔ)來建立一個充滿美德的繁榮社會,那純粹是一種“浪漫的奇想”。

    不是人之美德和良善筑造了美好的社會,而是制度性規(guī)則,使品德不良的惡人也能為社會的福祉服務(wù)。

    可是,這種制度性規(guī)則是怎么形成的呢?恰恰是因為每個人的自私自利,在充滿罪惡和欺騙的商業(yè)行為的人類實踐中生成的。

    每個人都自私自利,謀求自己的利益,最終的結(jié)果就是形成一種妥協(xié):我自私自利當然愿意坑蒙拐騙偷,但是遇到比我坑蒙拐騙偷殺技術(shù)比我強的咋辦呢?我愛錢也有錢,當然希望錢都歸我,可是遇到?jīng)]錢手里卻拿著刀子的咋辦呢?

    最終一定會形成一種法律、規(guī)范,制度,使得每個人都能權(quán)衡利弊之后最大限度地有利于公眾。

    荷蘭的情況很特殊,所以這本書的內(nèi)容,被大多數(shù)人所喜歡。

    商人認為,自己求私利沒錯,所以這本書說的對。

    攝政、貴族們,被精英批判,說生活奢侈、被法國那一套帶壞了。而這本書恰可以解釋為:對奢侈生活的追求是人的私欲、惡德,但卻可以極大地促進工商業(yè)的發(fā)展。

    就像是海貍皮的帽子,如果都不戴,那么捕捉海貍的獵人、縫制帽子的裁縫,他們咋生活呢?

    荷蘭本身又是個新教立國的國家。

    新教有一個“天職”的概念:即你在人世間做的事、職業(yè)、工作,都是上帝安排好的。

    每一個人都是上帝創(chuàng)造的獨特生命,每一個人的工作都是有意義的,世俗的勞動和工作是人類榮耀上帝的途徑與表現(xiàn)。人是依照上帝的指示來進行工作的,勞動的目的是侍奉上帝。

    每個人為世俗工作流的汗,做的貢獻,都具有神圣性。勞動既是上帝的旨意,又是人對上帝應(yīng)盡的義務(wù)。

    工作,和吃齋念佛、打坐參禪、煉丹清修之類一樣了,都有了重大的現(xiàn)實之外的精神意義。

    怎么證明你為上帝服務(wù)的好?

    發(fā)財。

    發(fā)越多的財,證明你的“天職”履行的越好。

    當然,話不能直接這么理解,而是需要繞一個圈:

    既然都是“天職”,那么,人世間的這些財富,理論上你只不過是給上帝當在人間的經(jīng)理人管理的。

    上帝的目的是要救贖全部的人。

    所以這錢,你要是只是用來為自己的奢靡享受,那么肯定是不對的。

    但是,你戴海貍皮帽子的時候,覺得不是自己在享受,而是要幫助那些捕捉海貍的獵人、制作帽子的采風(fēng);你吃大餐的時候,覺得不是自己在享受,而是要幫助那些廚子、那些準備食材的人——讓他們也有履行自己天職的機會嘛。

    你要是不奢侈,不戴海貍皮帽子,那豈不是不給那些獵人和裁縫履行自己“天職”、將來上天堂的機會嗎?

    只要你認為你不是奢侈,是在履行上帝賦予你的天職任務(wù),并且是為了幫助更多的人,那么將來就能上天堂。

    這種脫褲子放屁一般的道理,在基督教面對利息問題時候,就用類似的邏輯解釋過了——利息不是利息,只是為了幫助貸款者而承擔(dān)的風(fēng)險的補助金。

    包括殺人、侵略、屠殺,等等,其實都能解釋。這就是宗教改革的意義,再看中東那邊沒經(jīng)過宗教改革,不準放貸,還得先把抵押物買下(實際上就是貸款),再把抵押物租給貸款人每個月收租,收取的是租金,而不是利息,以此來避開,這和直接神學(xué)解釋為合理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一個是白馬非馬。

    另一個是把馬涂成黃色說這是牛,牛是合法的。

    有這樣的被魔改后的基督教的宗教基礎(chǔ),這本書在荷蘭大為流行,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在這個宗教退潮的時代,在這個大家開始追求理性的時代,宗教的那一套不太好用了,這就需要一個人以“理性”的分析,證明個人追求私利是促進進步的。

    只是原本是宗教解釋。

    現(xiàn)在是理性解釋。

    論及這一套東西的邏輯,差毬不多,只不過因為理性現(xiàn)在比宗教高一等,比較時髦。

    這篇社論的觀點,也不能說完全悖離了《寓言》的本意,無非就是一種極端的****——既然這種使品德不良的惡人也能為社會的福祉服務(wù)的規(guī)則,是需要漫長的時間里,讓每個人的自私自利在充滿罪惡的人類實踐中形成,那我加個速不就得了?

    直接無政府,亂殺,搶劫殺人砸搶砍頭侵占強迫,把每個人內(nèi)心的惡魔全都立刻無限制地釋放出來。

    殺到最后,不就可以加速出現(xiàn)這種“能使品德不良的惡人也能為社會的福祉服務(wù)的規(guī)則、并且每個人都認可”的情況了嗎?

    原本要數(shù)百年才能形成的妥協(xié)的新規(guī)則,加個速,殺個血流成河,說不定三五年便殺出來了呢。

    聽起來像是瘋子的囈語,但康不怠相信,煽動性可絕對不一般。

    而且,寫這個社論的人,是故意裝瘋賣傻。

    后面幾段關(guān)于自由、沒有槍桿子去捍衛(wèi)就不牢靠的論述,可不是一個瘋子能寫出來的。

    諷刺神旨衍生出的偽自然法的向心力、君主制是道法自然,更是直接奔著大順的三綱五常上去了,這讓康不怠直呼高手。

    真正有殺傷力的,恰恰就是在裝瘋賣傻之余,夾在里面的那幾段關(guān)于“行會民兵、公民參政、拿槍捍衛(wèi)”的那段內(nèi)容。

    這也正說到了康不怠這個大順人的心頭上。

    心說這才對嘛,爭來爭去有個卵用?還不是要靠高祖斬蛇、黃巢賦詩?拿起槍,干才是正途。

    想我太祖皇帝,當年也是米脂的正兒八經(jīng)的包稅人,“使主征會自給”——既來了荷蘭,便可知曉能把包稅人這個行業(yè)干成欠錢的,也真是奇葩了。手底下一堆能當開國大將的弟兄那么能打,真要狠下心,包稅還怕稅收不上來?

    憑著良心干包稅人居然欠了一屁股債,卻也沒嘴上辯一辯朝廷稅收制度不合理,而是直接抄家伙干了。干,才能干出個朗朗乾坤;說,說破大天有個屁用?

    荷蘭的情況,和后世的法國、俄國都不一樣。

    法國的絕對集權(quán)下的君主制,所以,在君主沒被砍腦袋之前,共和派內(nèi)部不可能先打起來。

    而荷蘭……且不說剛剛過去了四十年的無執(zhí)政時代,就說威廉四世那點權(quán)力,真能和法國國王、俄國沙皇比?

    說是共和,也不是那么很共和;但要說荷蘭是個絕對的君主制國家,那就純粹是閉著眼睛說瞎話了。

    這種情況下,推翻“不加冕的君主制”下的君主,反倒不是最重要的。

    這玩意兒,至少在荷蘭的各派看來,脆弱的一批,根本不需要全力推翻。

    于是,在法國、或者后世俄國那種,先一致推翻君主,再你死我活的情況,在荷蘭就不可能出現(xiàn)。

    反而是,今后的荷蘭到底是一個團結(jié)的尼德蘭共和國、還是一個分散的七省邦聯(lián),成為了荷蘭內(nèi)部首要的你死我活的問題。

    如何才能讓荷蘭內(nèi)部的各個派別都接受一個妥協(xié)的結(jié)果,暫時放下爭端?

    簡單,找一個共同的敵人。

    所以,現(xiàn)在論戰(zhàn)的這些人,共同的敵人是誰?

    不是法國,也不是英國。

    而是荷蘭的百姓、人民,以及那些激進的啟蒙派,要搞主權(quán)在人民的那群人。

    不管是分權(quán)派也好、攝政派也罷,他們都是沒給出一個如93年那樣的路的。

    分權(quán)派的德性理論,要求家產(chǎn)十萬盾以上的才算是人;攝政派壓根就不在乎百姓,因為他們很多人本身就是包稅商。

    本身,啟蒙運動才剛開始,93年事件中威力最大的思想的發(fā)起者盧梭,現(xiàn)在還在寫歌劇呢。啟蒙派別中的激進派思想,現(xiàn)在還不是主流。

    但這種暫時還不是主流的思想,對荷蘭的第一等級、第二等級的人來說,是最可怕的。

    兩方之前辯了那么多的經(jīng)文,著實不如這篇社論提出的要去組織民兵、捍衛(wèi)自由的力量更強。

    這意味著,可能會有人把荷蘭第三等級、第四等級的人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國民的一部分。

    而這,將是兩派都不可能接受的結(jié)果。

    兩派之爭,那是第一等級、第二等級內(nèi)部的人爭,是肉爛在鍋里的爭??梢潜坏谌燃?、第四等級的人趁勢而起,那就麻煩了。

    刨除掉這篇社論里囈語的最后一部分,這篇社論對荷蘭的第一、第二等級來說,相當危險。

    果然,這篇社論一出,沒多久,整個荷蘭辯經(jīng)的方向立刻大變。

    不久前才斗的不可開交,分權(quán)派罵集權(quán)派是暴君的支持者;集權(quán)派罵分權(quán)派是尼德蘭分裂的罪魁禍首。

    現(xiàn)在,竟然步調(diào)一致地批判起來這篇號召第三等級、第四等級的人拿起武器的社論。

    他們步調(diào)一致,由那篇社論引出的支持者們也開始針鋒相對。

    原本小冊子的辯經(jīng)內(nèi)容,還是到底該分權(quán)還是集權(quán)。

    現(xiàn)在則成了民眾普遍參政還是繼續(xù)維系富人和上流社會才能參政的論戰(zhàn)。

    本來就已經(jīng)有了萊頓市民兵自己推選指揮官、實際上也就是控制了城市的統(tǒng)治權(quán)。一些地方,已經(jīng)開始有人去搞實踐了。

    如果這件事繼續(xù)發(fā)展下去,奧蘭治派的人固然坐不住了,之前辯的臉紅脖子粗的共和派也不得不暫時團結(jié)起來,兄弟鬩墻,共防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