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云拼命的堅持下,已噴出了十口精血,上千毫升,讓凌云的面色看起來蒼白無比,并不高大的身體看上去更加弱小。
而第十口精血即將被吸收盡時,正在進行血煉之術的戒指的能量波動猛然間劇烈起來,強烈的波動劇烈的散發(fā)開,布滿了凌云身周數(shù)米半徑的空間。
終于,戒指懸浮在空中只有一米多高,在其散發(fā)出的能量波動變的劇烈起來,達到數(shù)米半徑后,地面上快要凝固的血液開始受到血煉之術煉化的戒指發(fā)出的血煉能量波動,不斷變化起來。
將要凝固的血液中也漸漸散發(fā)出微弱的波動,不少鮮紅色的液體帶著大量的能量,從流滿地面的血液中分離了出來,被血煉中的戒指吸附在外部,將戒指包裹了起來。
看這些從地面血肉中分離出來的鮮紅色液體所蘊含的能量氣息,竟然絲毫不弱于凌云的精血,都是地面血液里分離出來的精華。
而地面快要凝固的血液在分離出這些顏色艷紅,濃稠無比,帶著大量精華能量的液體后,也變的如同一灘灘混濁的污水,漸漸的滲入了地面,讓地面狼藉一片。
而那些血肉,魔獸的殘尸,在不斷分離出血液精華后,也漸漸變的發(fā)白發(fā)干,松垮垮的散落在地上,看不出一絲原來的樣子。
隨著大量從地面魔獸等殘尸血液中吸取的越來越多的血液精華后,正在進行血煉的戒指散發(fā)出的能量波動越加劇烈,漸漸充滿了整個屋舍所在的院落,就連屋舍內,都受到戒指散發(fā)出的能量波動影響,形成無數(shù)血精,從屋舍的門窗里投向浮在空氣中的戒指。
漸漸的,戒指散發(fā)出的能量波動越來越強,但吸收血液精化的速度卻相對跟不上步伐了,使得大量的血液精華包裹著戒指,不停的流轉著,到最后,越加的濃稠,似乎有凝成結晶的跡象。
莫非,師兄丹蒙給自己的那塊血紅色晶石便是如此形成的?
在血煉的困難得到有效緩解后,凌云突然發(fā)現(xiàn),圍繞著戒指流轉,蘊含了大量能量的血液精華越加的濃稠,內部甚至形成了細小的結晶,就如同冷水中的冰晶屑一般,隨著血液精華一同流轉。
而且血液精華中凝結出的小結晶,與丹蒙給自己的蘊含血煉之術修練秘術的血紅色晶石極為相似,只是沒有血紅色精石蘊含的能量精純,強大。
莫非這樣能凝結成血精石?
經過種種變化后,凌云已猜到了丹蒙給自己的那塊血紅色石頭的名稱,同樣,也發(fā)現(xiàn)了血煉秘術的強大。
突然,凌云想起了自己剛進入基地時見到的命元石。命元石以基地的手段都能煉制出來,那么血精石同樣能煉制出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凌云沒想到的是,自己學習的血煉之術,竟然也是煉制血精石的方法。
這樣一來,每次殺了魔獸后,就可以少浪費許多有用的東西了。最起碼,將魔獸的所有血液,都可以物盡其用了。
漸漸的,戒指散發(fā)出的奇特能量波動越來越強,直到整個院落內再也沒有血液精華形成,所有的血液都已耗盡精華,被吸引到了戒指外圍,包裹著戒指,不斷被戒指吸收。
只是凌云沒想到,戒指吸收血液精華的這個過程太過長久,直到兩個多小時過去后,包裹著戒指的厚達半米直徑的血液精華都幾乎全部凝結成了血精石,戒指依舊還在吸收著這些都快成血精石的血液精華。
血液精華凝結成血精石后,盡管凌云依舊運轉著血煉之術,血煉著戒指,戒指所散發(fā)出的能量波動也越加強大,可吸收血精石的能量也極為困難。
于是,凌云一邊運轉著血煉之術,一邊將大量的玄斗氣注入了快要完全凝結成的血精石中。
血精石的用法有許多,其中有一種用法很簡單,便是往血精石中注入能量,血精石便會如同糖塊受到加熱一樣,重新融化,并且其內的能量也將變的更加容易吸收。
當然,血精石吸收大量能量融化的這個過程與糖塊并不一樣,糖塊加熱融化的過程是可逆的。但血精石注入能量融化后,如果不盡快煉化液化后的血精石,那么血精石液化后的液體會迅速分解,能量散入空氣中,本身化為一灘毫無能量的清水。血精石的固液狀態(tài)轉化并不可逆。
隨著凌云大量的玄斗氣注入快要完全凝結的血精石中,血精石立刻極為快速的化為一團血紅色的液體,散發(fā)著大量活潑的能量。
正在進行血煉的戒指感受到這些活潑的能量后,便如同正在喝水吃肉的漢子看到了美酒,無比興奮的將這些活潑的能量紛紛吸收進戒指內,吸收能量的速度瞬間有了飛躍。
感受到自己的舉動帶來的良好變化,凌云也微微興奮,已稍稍緩了過來,體內開始產生一些精血的凌云也想早些將戒指血煉完成,然后安心恢復體內的精血,進行休養(yǎng)。
為了血煉這枚戒指,凌云吐出了上千毫升精血,真正的血氣虧損,要不是體內有玄斗氣與大量沉淀的藥性撐著,凌云說不好就氣血虧虛而死了。
此時,凌云終于明白丹蒙為什么將血煉之術封印到血精石中交給自己了。
如果自己剛開始煉化了丹蒙交給自己的那塊極為精純,品質極高的血精石的話,體內的精血就不會缺少的這么厲害,那么進行血煉戒指也會容易許多。
只是自己因為想著要將血煉秘術的修行體悟留給十三,卻差點送了自己的小命。
還好自己命硬,從小飽經磨難,失去大量精血并沒有丟掉自己的小命,這樣一來,血精石交給十三,反而可以讓十三得到更大的幫助。
對于自己的兄弟,凌云有的時候愿意自己喝湯,讓兄弟吃肉而絲毫不悔。畢竟,凌云心中認為最珍貴的,便是這種真情。為此,凌云愿意盡力去追求,維護。
否則,凌云也不會因為叔叔的失蹤而毅然離家尋找叔叔了。畢竟,凌云還只是個半大的孩子。
凌云的性格就是這樣,你對他好,他會加倍的對你好。這樣的性格看起來普通,但真正擁有的人太少,極為珍貴。
當然,凌云并不是沒腦子,有句話叫士為知己者死。凌云不會傻乎乎的無論別人對自己是真情還是假意,都去貼熱臉。
經過凌云無意中的舉動,反而讓血煉中的戒指吸收血精石液體的速度越加快了,讓凌云為以后再次將戒指進行血煉方便了許多。
至少,凌云以后就可以用血煉之術凝結成血精石,然后再將戒指進行血煉。不用每殺一頭魔獸就進行血煉戒指,那樣太麻煩了。
畢竟,血煉之術還有一點缺陷,便是血煉時必需得使用新鮮血液。當然,新鮮血液是一個泛指,指不超過半天,也就是五個小時的鮮血,而且血液越新鮮越好,當然用自己的鮮血進行血煉最好。
只是人力有窮,所以才借外物相補。而血精石卻可以完善這一點的不足。
當凌云體內的玄斗氣幾乎耗盡,一身深厚的玄斗氣十之七八都注入血精石中,讓血精石液化后一同被戒指吸收后,戒指的血煉終于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血煉。
血煉完成后,凌云看到滿地的狼藉與一地都看不出原樣來的殘尸,強忍著內心的罪惡感,使用法術施放出大片的流水,將整個院落沖洗了一遍。
雖然滿地逝去的生物不都是凌云所殺,但死后卻被凌云近乎毀尸滅跡,凌云的心底還是有著很強的負罪感的。
不過凌云不會因為這很強的罪惡感而放棄自己的行動。醫(yī)生能解剖尸體豈不比自己的舉動更加罪惡,有些事情,說和做是不同的,所處的環(huán)境不同,情況也不同。
想到這兒,凌云將院落沖洗干凈后,看向了自己辛辛苦苦血煉出來的戒指。
血煉后的戒指與血煉前在造型上沒有什么改變,但材質卻發(fā)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待凌云仔細觀察,認出了戒指的材質后,瞬間被自己的認知驚嚇到了。
這枚戒指的材質,竟然是界石!原來這枚戒指的材質是界石??!
界石,是世界剛剛形成時出現(xiàn)的物質,是一個巨界的基石,是一個世界的根本。
由于可見,界石的珍貴。
凌云沒想到,自己的戒指竟然是界石為材料做成的。
雖然所有的空間物品,都擁有空間的屬性,才能形成內部空間。無論是封印一個小空間進去,還是讓物品內自己形成空間,這些物品都要具有空間屬性。
只有具有空間屬性的材料,才能形成擁有空間的物品,空間屬性越好,越強大,那么形成的物品也越強大。
而界石是這其中的極品。
界石不僅具有著最頂尖的空間屬性,而且?guī)缀跏翘煜麻g最堅硬的物品。
即有空間屬性,又要非常堅硬,才能形成擁有強大空間的物品。
擁有空間的強大物品,對于空間屬性與堅硬屬性缺一不可。
當然,界石如此堅硬,雖然無物可破,但世界萬物彼此皆有聯(lián)系,一物降一物,通過不少奇特的手段,雖然這些手段甚至繁雜到比解開世間大多數(shù)的密碼還難,但也是能將界石煉化的。
自己的戒指的真面目,竟然是界石為材質煉制成的。能將界石進行煉制,成為有用的器物,那是多么的艱難而繁瑣,凌云想想都覺的頭大,可自己的老師竟然將這樣一枚珍貴無比的戒指給了自己。
一瞬間,凌云的心中倍感溫暖,嘴角不禁流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孤寂的心靈在這一刻無限升華,感動。
凌云雖然不知道界石是怎樣才能煉制成器具,但自己知道的最難的一種金屬,虛空之金,如果想煉制成器具,則需要不同的能量在維持不同的溫度的情況下輸入不同的數(shù)量,然后在每種能量輸入虛空之金時加入不同的催化劑,外加各種不同的環(huán)境要求,總共上千道步驟不能錯一步,才能讓虛空之金軟化,液化,然后進行煉器,煉器完成后,再還原成為虛空之金,讓煉成的器具擁有虛空之金的屬性。
而且,凌云只是大致知道虛空之金煉制器具的方法,其中的細節(jié)并不清楚,但這并不影響凌云想像界石煉制成器具時的復雜與困難。
想到這里,凌云心底充滿了感慨,緩緩將顯露出了真面目的界石之戒戴在了手上。
在將戒指戴到手上的同時,凌云也體會到了老師的良苦用心。
戒指戴到手上后,便如同自己的血肉一般,如果說這枚戒指在以前,即便是認了主,有保密程序,但那僅僅是主從關系,此刻卻仿佛與自己的身體合為一體,有了血肉相連的感覺,再也不怕第二個人能擁有這枚戒指。
這也是血煉之術的一項獨特之處,血煉的器具,只有在主人的手里,才能有血肉相連的感覺,發(fā)恢出最大的功能,如果落到別人手里,不管是朋友還是敵人,都無法使用。
而更重要的一個做用,便是血煉之物可以隱入自己的體內,化成一股奇特而穩(wěn)定的能量,讓外界無法看到。
便如此時,凌云將戒指緩緩戴上后,戒指竟然如同隱形一般,緩緩融入了凌云的手指,看上去凌云手指上什么都沒有一樣,但凌云可以清晰的感覺到,戒指正牢牢的戴在自己的手指上,而且與自己的手指血肉相聯(lián),絲毫不影響自己手指的靈活性。
感受到這枚戒指珍貴的同時,凌云心底充滿了感動,同時腦中想著要為這枚戒指起個名字。
這樣珍貴的器具,不應該沒有名字。
洞天戒,在凌云腦海中為戒指起名時,這三個字頓時浮現(xiàn)在凌云的腦海中,卻又十分自然,就連凌云也說不上是為什么,似乎戒指有了生命一般,讓自己為它起這個名字。
下一刻,凌云便決定,就用洞天戒作為這枚戒指的稱呼。
手指撫摸著洞天戒,感受著洞天戒與自己血肉相聯(lián)的感覺,凌云心情無比舒暢,這一刻猛然間才發(fā)現(xiàn),太陽竟然不知何時都躍出了云海,將天空侵染的妖艷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