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
在瑞典待了一個月后我準備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了,說實話我還有些舍不得這里的甜食,盡管我已經胖了六斤。
viuel不想我走這么著急,他們說還沒與我很過癮呢。victor是酒吧老板,sauel是調酒師,他倆是親兄弟共同打理著酒吧。我與他倆相談甚歡,甚至都住進了他們家里。每天酒吧打烊后我們三個就會坐下來喝幾杯,每次都醉的不省人事,瑞典留給我的印象就成了無止盡的甜品跟有規(guī)律的宿醉。
其實老板victor那段日子不好過,就在我到達斯德哥爾摩的三天前他正式與妻子離婚。我聽sauel說是那女人背著victor同另一個男人好上了。我初到斯德哥爾摩吃到的蛋糕是他慶祝自己回歸單身派對上剩下的。
我沒有問過多細節(jié),我清楚這樣的分手很不好受。一次喝酒時安慰victor,我對他講過去了就過去了,你還能碰見更好的。誰知victor根本不吃這一套,他抓著我的肩膀噴吐著酒氣,我明白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我成了他感情傾訴筒,我深知這項任務的重要性,倒不是我是一個完美的傾聽者能給他適當的安慰,我是怕他說到情難處時會忍不住吐我全身。
并不是我這個人不懂得安慰,只是畢竟情傷這種磨難一旦發(fā)生只能獨自解決消化。
“女人是男人必經的一道坎,處理好一帆風順,處理不好痛苦一生?!眝ictor難受的說道。
我只能點點頭,明明那么難受何苦還是裝作開心辦個派對的而且對于這種看法我可不敢茍同,彼時離自己的二十三歲生日還有一段時間,生活還都沒理解透徹,感情也只經歷了一段,至今還未從中緩過來。戀愛與婚姻于我而言是兩種概念,我怎么可能參透其中的奧秘。況且與victor想比,他口中的她說的是女人;而在我這里的她僅僅代表女生。
李瑗馨發(fā)短信說孫鵬我們分手吧。那是2008年十月中旬,距離我知道李瑗馨同蔣茂在一起的第四天,我們都還是高一新生,還未挨過整個冬天。事實上后來蔣茂跟我說李瑗馨同我提分手那天,他倆正好偷偷在一起一個月。
這很諷刺,在他倆在一起的一個月內李瑗馨沒有同我講過分手,偏偏在具有紀念日子的這一天才對我說,仿佛同我炫耀一般,不放手倒顯得我小肚雞腸。
方玲琳說我的脾氣比起以前好了太多,我高中時代如同一個火藥桶的存在,逢火必炸,人人都敬而遠之。
我去找李瑗馨理論,準確的說是去問明白所有我困惑的地方。那次課間還有五分鐘休息,我剛站在他們班門口就碰見了抱著作業(yè)的三班班長,他一見我便開起了玩笑說,“最近一段時間你來的可不勤快啊?!?br/>
看著他的嘴臉實在不爽,像是再說她跟你分手都賴你,你小子活該。有種想揮拳干架的沖動。我也不明白為什么這樣容易動怒,他人的一句玩笑話在我腦海中不斷挑刺、曲解,慢慢演變成他在針對我的過激言論。
青春期的孩子感覺世界都與自己為敵,拳頭是刀劍,言語是鎧甲,不拼個魚死網破誓不罷休。
好在李瑗馨及時出來了,我二話沒說拉著李瑗馨去這層樓角落里的水房,途徑一班門口還看到了程飛跟方玲琳。方玲琳招手與我們打招呼,我沒有回應;出人意料的,李瑗馨也沒回應,末了,我聽見程飛說他倆是不是吵架了。
沒有爭吵,甚至都沒有說話,一男一女就站在水房等待上課鈴聲響起。我覺得眼前的女孩好陌生,作為喜歡他的男孩子好像從未曾了解過她。
腦海中快速的閃過我倆在一起的日子,每天我都會給她講那一天所發(fā)生的瑣碎雜事,有好玩的也有無聊的,我原本是想方設法的逗她開心,因為那樣我才會覺得有存在感??蓻]想到那些瑣碎雜事一點都沒引起她的興趣,然后則演變成了一種例行報告的日常。至始至終李瑗馨從未同我講過她愉快或者煩惱的事,我都很少從她口中聽到有關父母的消息,而我會經常說我自己一本正經的老爹,她呢則是笑笑不說話,演變到后來,在這場早戀中,我竟然成了那個敏感脆弱的一方,可以任性的耍小脾氣來被理解被勸慰。
她可能累了,這是我替她找的借口。我變得自卑起來,竟然將分手的原因全部歸咎在我這兒。
原野上的鹿會無休止的跑下去,它的世界里是沒有終點的;可小鹿終歸是錯的,原野再大也有疆界,她包容不了小鹿那任性的心靈。
上課鈴聲足足想了兩分鐘。李瑗馨說,“孫鵬對不起,是我不好。”說完她就回班去了。
我很最不愿意聽這句話,為什么要學大人一樣呢主動說分手的那方將所有過錯全攬在自己身上,一點商量轉折的余地都沒有。我很想去把水龍頭的管子打開,嘴對過去暢快淋漓的喝水。這不是一種解脫的表現,大口大口喝水能沖散我胸中的霧霾??勺罱K我只是打開水龍頭洗了把臉,想了想大口喝水的樣子終歸是太狼狽,也太幼稚,我也該長大了。
記不清是怎么走回教室的,好像沒了思想,僅憑肌肉記憶或者自我意識行走。沒有喊報告也沒有敲門,一切都做的很小心,甚至是走路的腳步聲我都控制著,我不敢對視同學們的眼睛,他們善意的羨慕都是對我最重的審判。
我像一個極端患者拼命的隱藏著自己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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