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德自從簽下林洪后,他用了三天時間翻譯并研究了日本足協(xié)和日本勞工法的各項相關規(guī)定,當然還有稅務問題,這些都是經紀人必須清楚掌握的東西。
等把這些東西都吃透了,托德在第四天敲開了岡田武史的辦公室大門。
岡田武史其實在得知林洪簽了經紀人就知道這一天很快會到來,只是沒想到這個意大利人效率這么高。
林洪的合同必須重新簽訂,這是雙方都很明確的事情,唯一存在的分歧是利益出發(fā)點的不同。
托德認為林洪對于球隊的貢獻和他所得到的的完全不匹配,他也理解今治fc還是打業(yè)余聯賽,收入也非常有限,他不會以歐洲年輕球員的標準來要求,但吉井大介的標準已經是托德能接受的底線了。
岡田武史也很想和林洪把合同重新簽過,尤其是林洪的最新體檢合同出來后。林洪的身體沒有任何問題,雖然骨密度還在上升,可好消息是他的骨骼并沒有鈣化和脆化的跡象,相反更加堅韌和健康,醫(yī)生甚至開玩笑說這是人類的再進化。
岡田武史已經不阻止林洪練習遠射了,相反還讓助理教練春山翔太找了許多遠射高手的錄像給林洪,甚至專門給林洪請了一名臨時的遠射教練來教導他,結果很是喜人。
可以說林洪這個意外的超級驚喜已經讓岡田武史重新制定了本賽季的目標,甚至他已經在規(guī)劃下一賽季的陣容打發(fā)了,而一切都是圍繞林洪來制定的。
可問題的核心是林洪的合同最多只能簽兩年,這一點誰也沒法改變。不能在合同年限上做出改變,今治fc的核心訴求是改變合同的性質,也就是把預備球員合同變成職業(yè)球員合同。
那新的問題又變成如何讓林洪繞過日本足協(xié)的苛刻要求,為此今治fc還真的想到了一個解決方案。
作為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利比里亞也有自己的2個級別職業(yè)足球聯賽,不過因為經濟原因,利比里亞的職業(yè)球隊經營實在是困難重重,再加上動蕩的局勢,利比里亞的球隊易主那是常有的事。
既然是最貧窮的國家,那球隊的轉讓價格自然高不到哪里去了。岡田武史在林洪的第一場聯賽后就讓人飛去利比里亞,然后用了五萬美元收購了一家乙級聯賽的球隊蒙羅維亞礦工隊,雙方除了在利比里亞的足協(xié)做了備案,媒體根本不知道這個次級聯賽的首都球隊已經易主。
因為收購球隊的內田見沾在日本就是個沒人知曉的小人物,利比里亞更是日本足壇和媒體不會在意的角落,自然也就沒人知道這個收購礦工隊的內田見沾是岡田武史的遠方表弟。
岡田武史在這次的談判中希望林洪的合同在本賽季結束后作廢,然后他和礦工隊簽約一份正式的職業(yè)球員合同,再然后礦工隊把林洪租借到今治fc。
如此一來岡田武史就能獲得林洪的職業(yè)所有權,而林洪肯定也能獲得更高的經濟收益。
岡田武史的操作算不上創(chuàng)新,很多歐美俱樂部都在用這個套路,而且也不算違背日本足協(xié)的規(guī)定。
雖然這么做可能會和日本足協(xié)的一些規(guī)定有爭議,可那也只是爭議,再加上林洪的中國球員身份,只要林洪、今治fc和蒙羅維亞礦工三方不起爭端,日本足協(xié)不會冒著得罪岡田武史的風險多管閑事。
能提前獲得職業(yè)合同提高收入,林洪和托德自然是同意的,只是在新合同的年限上和今治fc有分歧。
托德堅持簽約兩年,而今治fc要求新合同至少三年,再加上這個剛剛開始的賽季,等于林洪至少要在今治fc待四年。
托德很有經驗,他知道今治fc是看重林洪的成長性,看好他能持續(xù)進步。可他希望林洪能有更大的時間,如果兩年內他能成長到一定的高度,那肯定要去歐洲發(fā)展的。如果不是他也覺得不現實,他甚至只肯簽約一年。
第一天雙方的談判在合同年限這一條上扯皮了一個下午,最后也沒什么進展。
第二天岡田武史在訓練開始前還特意找了林洪,他不是要林洪這邊開口承諾什么,只是希望林洪不要受到合同談判的影響。
這時候林洪就覺得有個經紀人的重要性,他這邊只要先給出自己的意愿和要求,然后最后簽個字就行,至于談判時候的錙銖必較字字斟酌的白臉角色都由經紀人來扮演,球員只要靜下心來安心訓練和比賽就可以了。
林洪一心投入到遠射的訓練中,他的“巴蒂gol”熟練度已經上升到32%了,射門時的力量也越來越大。只是他的左腳訓練進步比較緩慢,這就讓林洪遺憾身邊沒有一個左腳非常厲害的家伙讓他激活關于左腳的學習任務,看來只能是水磨工夫慢慢來了。
不過林洪還注意到一點,他的飯量又增加了,這讓林洪大胃怪的稱號徹底做實了。
談判第二天繼續(xù),托德這下沒有一口否決,而是要求周薪50萬日元的薪水,而且出場費和其他的一應獎金也大大提升。
托德這是獅子大開口,而且比目前隊內第一高薪的戶田和幸都要高出一截,這肯定不是今治fc能接受的,別說他們沒錢,就是有錢也不能這么做,因為這完全是打破今治fc薪水體系的一個報價。
面對今治fc的暴跳如雷,托德絲毫不意外,他就是報了個俱樂部不能接受的價錢,意思是我也不可能接受三年的時間條款。
當然如果俱樂部突然發(fā)瘋答應了也沒關系,林洪能賺到錢是一回事,如果真的踢出了狀態(tài),想要林洪的歐洲俱樂部肯定不會在意那點違約金,因為林洪身后的巨大中國市場很快便能讓歐洲俱樂部賺回來,對于林洪登錄歐洲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
當然如果純粹是為了賣球衣和廣告,托德和林洪都會拒絕,那樣還不如留在今治fc。
總之托德的薪水報價就是一步將軍的棋,剩下的就看今治fc想要一份3年的合約還是穩(wěn)定的薪水結構。
最終今治fc經過商議決定還是妥協(xié)了簽約2年,作為對今治fc的讓步,托德最終代表林洪同意在薪水上面做出巨大的讓步。
新合同中林洪能拿到10萬日元的周薪,這相當于每個月能拿到24000人民幣的工資,這和日本白領的工資已經差不多了。另外林洪還能拿到每場10000日元的出場費,進球獎金也從20000日元上升到30000日元,助攻獎金從10000日元上升達到15000日元。其他的獎金不變。
當然這些都是從下個賽季開始計算的,這個賽季林洪簽不了正式合同,所以只能按照之前的預備球員合同走。
托德這次的合同談判非常成功,他不僅把林洪的預備球員合同變成了更有法律保障的職業(yè)球員合同,還把林洪的薪水大幅度的提升了,下賽季林洪將是僅次于戶田和幸的隊內第二高薪。
不過托德最為得意的是幫林洪搶到了50%的肖像權,這才是他最想要拿到手的東西。
說起肖像權,可能很多人會和球員的個人代言搞混淆,分不清球員賺的那些錢要和俱樂部分,甚至根本分不到。那是因為他們分不清俱樂部肖像權和個人肖像權的差別。
所謂俱樂部肖像權收益指的是球員以俱樂部成員的身份獲得的商業(yè)贊助收益,比如穿著球隊球衣拍攝廣告,為俱樂部拍攝贊助商廣告等等。
而企業(yè)針對球員個人的單獨贊助則是個人肖像權,這個不屬于俱樂部合同談判的部分。
正常情況下,企業(yè)肯定更愿意贊助俱樂部而非球員,因為贊助俱樂部則表示該俱樂部所有的球員都有機會為他們做宣傳,而贊助球員的效果則相對片面。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只要球員到了一定的級別,那他們個人的代言效果絕對不比一支球隊差。
比如當年貝克漢姆從曼聯轉投皇馬的時候,佛羅倫迪諾不惜開出當時世界第一的1500萬歐元的稅后年薪也要得到貝克漢姆的全部俱樂部肖像權。只是貝克漢姆背后的經紀團隊拒絕了這個提議,他們寧愿讓貝克漢姆拿著300萬歐元的“低薪”也要拿到50%的俱樂部肖像權。
佛羅倫迪諾考慮到貝克漢姆已經拿了幾乎所有行業(yè)的大牌贊助,個人肖像權收益已經開發(fā)的極為完善,所以也就同意了只要50%的俱樂部肖像權收益。然后全世界各地的贊助商揮舞著支票本贊助皇馬,還點名要貝克漢姆穿著皇馬球衣為他們拍廣告。
在不違背自身個人贊助商利益的情況下貝克漢姆欣然應允,后來全世界都知道貝克漢姆的經紀人團隊是無比正確的,貝克漢姆和他的經紀團隊賺的盆滿缽滿,那50%的俱樂部肖像權給他每年帶來的收益遠遠大于1200萬歐元。
對于球員肖像權這個有些特殊的條款,年輕球員基本上是沒有發(fā)言權的,低級別聯賽的球員除非是像戶田和幸這種特殊的球員,否則肖像權都是默認歸屬俱樂部的。
一開始今治fc方面并不同意,因為林洪的潛力非常大,哪怕現在他的市場號召力還沒有體現,可不要忘記他背后的中國市場,岡田武史的團隊可是和中國足球圈子有過兩年的深度合作的。
不過今治fc在未來的兩年內都將在低級別聯賽混,在進入J1前想要獲得巨額贊助的可能性并不大,這意味著即便林洪穿著今治fc球衣,或者以今治fc球員身份接下代言那金額也大不到哪里去,所以最后就同意了。
托德可不這么認為,他覺得亞洲足球市場就是個大寶藏,雖然日本足球的商業(yè)開發(fā)已經做的非常不錯了,可如果林洪能踢出現象級的表現,完全有可能讓中國市場瘋狂,這和他們是不是低級別聯賽無關。
托德覺得今治fc的判斷都是基于之前的中國留洋球員而言,他們除了賣了幾件球衣,除了幫俱樂部爭取到幾個中國企業(yè)贊助,剩下的就是方便聯系夏季熱身賽上賺出場費。
最關鍵的問題還在于他們都沒有踢出來,而林洪可以,對此托德信心十足,他甚至都預感到不久的將來全中國都會為林洪瘋狂,不管是個人代言還是俱樂部贊助都能讓林洪輕松賺大錢。
而林洪賺到錢了,托德自然也能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