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將漢室江山據為己有后,將孺子嬰安置在由大鴻臚府改成的定安公府邸,派人嚴加看守,所以的奶媽和下人都不得與孺子嬰說話,除了奶媽給他喂奶時,其他時間全部將孺子嬰禁錮起來。王莽尊自己的姑媽孝元皇后為新朝文母,自己的女兒孝平皇后為定安太后,仍然允許她們居住在宮里。
篡國之后,王莽開始大封開國功臣了。王莽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個金匱策書上的名單,下旨對名單上的人進行封賞。封王舜、平晏、劉歆、哀章四人為四輔,王舜為太師安新公,平晏為太傅就新公,劉歆為國師嘉新公,哀章為國將美新公。甄邯、王尋、王邑三人為三公,令甄邯為大司馬承新公,王尋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為大司空隆新公。甄豐、孫建、王興、王盛四人為四將,甄豐為更始將軍,孫建為立國將軍,王興為衛(wèi)將軍,王盛為前將軍。圣旨一下哀章最為高興,自己本來就是隨便寫個東西騙王莽的,誰知道王莽這家伙當真封了自己為官,立即買了一套朝服,進宮謝恩領封。其他人像王舜、平晏、劉歆、甄邯、王尋、王邑、甄豐、孫建八個人,本來就是王莽的小弟,即日便奉命受職。
但令王莽頭疼的事情出來了,王興、王盛兩個人王莽怎么也找不出來。哀章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那兩個人是自己胡亂寫上去的,根本就沒有這兩個人,你王莽怎么可能找得出來,哀章可不會傻到自己跑到王莽那里說出真相。
但王莽牛脾氣上來了,誰也攔不住,就是掘地三尺也要將王興王盛兩個人找出來,下令不管他們兩個是乞丐還是富翁只要名字對了就帶回來封官。于是接下來幾天京城里便出現(xiàn)了官兵四處打聽和各種尋人啟事的現(xiàn)象,都是尋找王興王盛二人的。
天下之大,找兩個同名的人還是非常容易的。很快就找到了一個城門令史,叫做王興,還有一個街頭賣餅的,叫做王盛。王莽聽說王興與王盛二人找到了,也不管他們兩個是看門還是賣餅的,當即下詔讓兩人進宮受封為將軍。王興王盛被這突如其來的富貴給搞蒙了,愣在殿上,不知所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這是在做夢嗎?兩人互相狠掐一下,確認疼痛之后,大喜磕頭謝恩。就這樣,昨天還在看城門和吆喝“熱乎乎的餅呦!”的兩人,今天搖身一變都成了大新國的將軍了。
王莽登基后,覺得自己的祖先不夠顯貴,得認幾個牌子大點的祖宗來為自己撐撐場面。王莽自稱為黃帝虞舜后裔,尊黃帝為初祖,虞舜為始祖,只要是姚、媯、陳、田、王五姓的,都是同宗,追尊陳胡公為陳胡王,田敬仲為田敬王,齊王建孫濟北王安為濟北愍王。
王莽立祖廟五所,親廟四所,稱漢高祖廟為文祖廟,惠、景以下的園寢,仍然薦祀。將漢室諸侯王三十二人,貶為公爵,列侯一百八十一人,貶為子爵。
王莽登上皇位后為了與劉漢皇朝劃清界限,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史稱王莽改制??傮w說來王莽改制主要包括政治、經濟、和對外關系三個方面。
首先,在政治方面,為了表示改朝換代,革漢立新,廢劉興王,王莽根據儒家經典,大改政府機構和官職改換名稱。在中央官職方面,如將大司農為羲和,后又改為納言,改大理為作士,太常為秩宗,大鴻臚為典樂,少府為共工,水衡都尉為予虞,光祿勛為司中,太仆為太御,衛(wèi)尉為太衛(wèi),執(zhí)金吾為奮武,中尉為軍正。地方官職的名稱也作了很大改動:如太守改為大尹(或卒正、連率)、都尉改為太尉、縣令(長)改為宰等等。
此外,王莽還增加了許多新的官職,如在中央新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列九卿;置大贅官執(zhí)掌輿服御物,后又典兵,位列上卿;增設司恭、司從、司明、司聰、司睿等五大夫;在地方上,州置牧副,部置監(jiān)副等等。王莽根據古籍,更改了秩祿之號,還按照傳說的周制大封五等諸侯共796人,附庸1511人,其中有很多人根本就沒有得到封地,每月只能象征性地領到幾千錢。因此,貪污受賄、榨取民脂民膏的現(xiàn)象在各級官吏中層出不窮。至于那些清正一些的受封爵者則窮困潦倒,甚至靠給別人打短工來維持生活。王莽還更改了許多地名,百姓們叫苦不迭,因為很多人斗大的字還不認識一籮筐,根本記不住那些地名,甚至連官吏也弄不清楚,所以王莽在后來的詔令中提到某地時也只好注明“故某地”。
在經濟方面,王莽實行了王田、私屬制、五均、賒貸、六筦和幣制改革。
漢朝的百姓在每年正月的卯日喜歡用玉、金或者桃木做成玉佩,上面刻上“正月剛卯”可以避邪。當時的錢叫做金刀,形狀和小刀差不多,在民間通行很廣。王莽以劉的繁體字左偏有卯有金,右偏從刀,下令將剛卯金刀,一律禁止,另鑄小錢通用,直徑只有六分,重大約一銖。
此外王莽在田地方面根據古書上記載的井田制度,并且頒布了一道非常著名的詔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鄰里鄉(xiāng)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無法惑眾者,投諸四裔,以御魑魅。
這道詔令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將全國土地改稱王田,按照現(xiàn)代說法就是廢除土地私有制,實行土地國有制,私人不得買賣;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畝;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過九百畝者,須將多出部分分給宗族鄰里;原來沒有土地者,按上述制度受田。二是將奴婢改稱私屬,不得私自買賣。詔令還規(guī)定,如果有人敢于攻擊井田制度,煽動人破壞法令,則將其流放至邊境地區(qū)。
王田、私屬制,是王莽針對西漢以來最突出的土地和奴婢兩大社會問題提出來的解決辦法。王莽認為農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嚴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還在于土地買賣。因此,規(guī)定土地國有,不準私人買賣土地,便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被拋出土地的現(xiàn)象。
實行五均、賒貸及六筦。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令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五均的主要內容是:在長安及全國五大城市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設立五均官。長安分東西市,設令,各市有長,令、長皆兼司市,稱五均司市師;下設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五均官的任務一是按工商各業(yè)的經營情況征收稅款;二是管理市場的物價,各地五均官在每季度的第二個月,評定出各種貨物的標準價格,稱市平。如果物價高于市平,政府就將控制的庫存物資按平價出售,以平抑物價;市場價格低于市平,則聽任百姓自由買賣。
賒貸是由官府辦理貸款。具體辦法是:如果百姓辦理祭祀、喪葬或欲經營工商業(yè)而無資金者,可以向政府借貸。祭祀借貸須在十天內歸還,喪事借貸須在三個月內歸還,以上兩項借貸不收取利息;工商貸款每年交納不超過所借數額十分之一的利息。
在實行五均和賒貸的同時,王莽還設六筦之令。筦即管,就是由政府管理六種經濟事業(yè),即:酒、鹽、鐵由國家專賣,鑄錢由國家專營;向取利于名山大澤的養(yǎng)蠶、紡織、縫補、工匠、醫(yī)生、巫、卜、樵夫、漁民、獵戶及商販征收山澤稅;加上五均賒貸,合稱為六筦。王莽推行五均、賒貸及六筦等措施,其目的在于利用政府力量控制經濟事業(yè),平抑物價,限制商人囤積居奇,使貧民免受高利貸的盤剝。這些措施,無論從減輕普通百姓的經濟負擔,還是加強封建政府對經濟生活的控制,進而加強中央集權,都是有利的。這些政策和措施,實際上是漢武帝經濟政策的延續(xù)。但是,推行這些政策大多是依靠一些富商大賈,他們利用特權同官僚、地主互相勾結,肥己營私,囤積居奇。原來為平抑物價防止商人漁利的五均,也變成官吏賤買貴賣從中謀利的機構。那些身穿官服的商人們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奸,多張空簿,府藏不實,結果給普通百姓帶來更大的痛苦。
改革幣制。王莽共進行了四次幣制的改革。第一次是在他即位前的居攝二年(公元7年),下訟在五銖錢之外增鑄大錢、契刀、錯刀。新朝建立后,王莽又在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進行第二次改革,廢除五銖錢及刀幣,另外發(fā)行寶貨,計有五物(金、銀、龜、貝、銅)、六名(錢貨、黃金、銀貨、龜、貝貨、布貨),共二十八種貨幣。由于貨幣種類太多,換算起來又十分困難,因此流通非常不便。所以人們仍在暗地使用五銖錢。為推行新幣制,王莽采取強制措施,下令嚴禁私鑄錢,甚至民家藏有銅、炭者,都被指為私鑄貨幣,一家盜鑄,五家連坐。即使這樣,也無法,使新貨幣順利流通。一年以后,王莽被迫廢除剛剛施行的二十八種貨幣,只留小錢值一和五錢五十兩種繼續(xù)使用。第四次改革是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廢大、小錢,另作貨布、貨泉兩種。貨泉重五銖,貨布重二十五銖,但一貨布卻值二十五貨泉,貨幣價值的比例十分不合理。這次改革,非但沒有理清混亂的貨幣體制,反而加劇了混亂。而且,這些改革都是以新鑄的劣質貨幣代替質量較高的舊幣,然后又以更劣的貨幣代替原來鑄造的貨幣,每更換一次貨幣,百姓就要遭受一次盤剝。由于這些貨幣無信譽可言,所以在王莽施行貨幣改革期間,物價飛漲,社會經濟十分混亂,黎民百姓深受其害。
如果說,王莽施行的其他政策在主觀上還有一些解決社會問題的內容,那么,他所實行的貨幣改革,則加重了百姓的負擔,因而招致了全國從上到下的反對。有人曾經在評價王莽幣制改革時說:中國歷代幣制的失敗,多有別的原因,而不是貨幣本身的缺點,只有王莽的寶貨制的失敗完全是制度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