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托名辛棄疾所著《竊憤續(xù)錄》記載,
“或曰,有單馬若貴家人,寺僧令監(jiān)者與阿計替入室,反鎖其門而去。且曰:‘蓋天大王并韋夫人來此作齋?!茣r,帝(按:宋欽宗)于壁隙中遙見^H韋妃同一官長潛行,從傍有一人抱三四歲小兒,皆胡服,每呼韋妃為阿母,于是帝知韋妃已為蓋天大王妻也?!庇^此情形,這個
“三四歲小兒”應(yīng)為韋氏所生。這個兒子是不是韋氏所生另一子,筆者不敢斷言,但韋氏曾為完顏宗賢生子,是毋庸置疑的。
韋氏在金國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傳。為了掩飾宮廷丑聞,宋高宗便在韋氏的年齡上做文章,將其虛增十歲,從紹興十年(1140)開始,每逢韋氏
“生辰、至、朔,皆遙行賀禮”(《宋史·韋賢妃傳》),并將典禮載入史冊,依此表明
“韋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虜酋,寧有此理?虜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婦,亦寧出此”,強調(diào)韋氏早已失去了生育能力,改嫁、生子的有關(guān)傳聞不過是金人
“編造穢書,以辱宋康”(《呻吟語》)而已,不足為信。為了讓韋氏被俘時已經(jīng)
“四十八歲”既成事實,宋高宗還把韋氏與喬貴妃的
“姊妹”關(guān)系換了個,讓韋氏當了比自己年長四歲的喬貴妃的姐姐,
“二帝北遷,貴妃與韋氏俱。至是,韋妃將還,貴妃以金五十兩贈高居安,曰:‘薄物不足為禮,愿好護送姊還江南?!瘡?fù)舉酒酌韋氏曰:‘姊善重保護,歸即為皇太后;妹無還期,終死于朔漠矣!’遂大慟以別”(《宋史·喬貴妃傳》)。
同時,虛構(gòu)了韋氏曾為鄭皇后的侍女,以進一步掩蓋韋氏的真實年齡。
隨著宋高宗議和路線的確定,紹興十二年(1142)八月,韋氏帶著宋徽宗的梓宮回到江南。
歸國后,韋氏非但沒有提及自己在金國的遭遇,反而叮囑宋高宗
“兩宮給使,宜令通用;不然,則有彼我之分,而佞人間言易以入也”(《宋史·韋賢妃傳》),意思是說,我們母子之間要多聯(lián)系,多通氣,不然,小人會惡語中傷,從中離間。
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韋氏這番話很奇怪,如同
“此地無銀三百兩”,這也恰恰印證了她心里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