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達泉如此迅速地追蹤到平南來,這是張六凼始料未及的。他想像不出,這個書呆子怎么就摸到了自己行蹤的線索。
古來都說“百無一用是書生”。在他看來,家破人亡這樣的慘劇,孫達泉這樣的富家子弟根本就承受不起。照他本來的估計,遭遇到如此沉重的打擊,孫達泉一介書生即便不投河上吊,也要變得癡呆瘋傻,對他不會構(gòu)成任何威脅。怎么也沒有想到,這小白臉竟有如此的精明和堅強,這不能不教他心里生起來一絲恐懼。
還有,孫達泉投給平南縣的訴狀沒有狀告他殺人,只是告他縱火、強搶民女和勾結(jié)匪類。這說明,孫達泉對事實真相了若指掌。這也在張六凼的意料之外。而這可是他的心病所在:他最懼怕的莫過于勾結(jié)番字堂圖謀十仁堂和縱火燒毀十仁堂的罪行被揭發(fā)。
現(xiàn)今的張六凼是江口墟十仁總行大掌柜,這頭銜是王作新給他的。
別看江口墟這地方非州非縣,可是要論繁華和財富,那還真要賽過一個州縣呢!這一方面因為它是西江水道上的一個交通要地;另方面又因為,它是鵬化山區(qū)貨物的集散之處。這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就使它商賈云集百業(yè)興旺。你看那碼頭上貨積如山,大江里千帆競過。墟集雖小,但飯店旅館、茶樓酒肆、戲院賭場、煙館妓院、三教九流一樣不缺。有人稱它是小廣州,這一點兒也沒夸張。它具有一個都市的所有特征,形成了一個日進斗金的巨大產(chǎn)業(yè)群。而在這個巨大產(chǎn)業(yè)群中,屬于石人村王家的產(chǎn)業(yè)竟占到了十分之三,這就是張六凼做大掌柜的江口墟十仁總行。
王作新把這樣一筆巨大的資產(chǎn)交給張六凼,足以表明他對這位來自廣州的奇才是如何地信任。但是,這信任是建立在張六凼對之欺瞞的基礎(chǔ)上的。張六凼十分清楚,倘若有人向王作新揭露了他的真面目,他必會死無葬身之地!因此,決不能放過孫達泉,必須設法在最短的時間里干掉他,讓他住嘴!
終于,張六凼如愿以償?shù)赜勉y子把孫達泉送入了死牢。然后就開始盼星星盼月亮地盼著臬臺衙門的批文。只有臬臺衙門批準了死刑,孫達泉才能夠被送上斷頭臺;只有孫達泉的人頭落了地,他張六凼才能夠心安。
但是,最終他的愿望卻落了空。
臬臺衙門沒有批準平南縣衙有關(guān)孫達泉死刑的請求,而是命令將孫達泉押送廣州。批示是這樣寫的:
孫犯達泉既系江洋大盜羅亞旺之同黨,而羅犯又系欽差親點之通緝要犯。鑑于案情重大,著平南縣即將孫犯達泉押赴廣州并案。
面對著這樣一道批文,平南縣令是叫苦不迭;而張六凼就更甚:他不但大失所望而且是恐懼萬分。這是為何?
毋庸諱言,他們加在孫達泉頭上的罪名是子虛烏有。只要一上了廣州公堂,縱火十仁堂的案情就會大白。那對張六凼來說可是致命的:官府和王作新都不會饒了他!而所謂“羅亞旺同黨”的罪名又缺乏證據(jù)的支持。關(guān)此,張六凼倒是有證據(jù)──他可以拉藍山豹等來做證人。但是,能這么做么?他不能,也不敢。豈只是自己不敢這么做?他更怕孫達泉主動講出事實來,他心里清楚孫達泉恨他入骨。為了報仇,那小白臉書生會“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
“大人,難道就一點法子也沒有了么?”張六凼焦急萬分地問縣令。
“本縣真得是無計可施了!”平南縣令泄氣地說。
“大人,其實死牢里弄死個把囚犯,不過是獄卒舉手之勞??!”張六凼進一步說,顯然是在提醒縣令。
“不可!不可!絕對不可。已經(jīng)驚動了上司,誰還敢再出差錯?這手段早先可以,如今絕對使不得?!笨h令頭搖得像貨郎鼓。
“可他一旦上了廣州公堂,連大人也……。唉!早知這樣,倒不如不判他死罪呢!”張六凼說,語氣中有后悔有埋怨甚至還有威脅。
“張掌柜,這案子可是你舉報的!本縣按你訴狀所控,當堂鞠實依律定罪。現(xiàn)在你何出此言?”縣令慍道。
話不投機半句多。張六凼遭到搶白,嘴巴張了幾張,再要想問問幾時派公差押解孫達泉上路,卻終于沒有說出口來。他十分知趣地告辭,走出縣衙,一路尋思著走回他的座船停泊的碼頭。
“狗官!拿了老子銀子又不把事做徹!”他在心里罵道。
“唉!事到如今只能自己救自己哇!”他自語。
他打定主意,決心自行其是。于是,便命一名親信留城打探官差出發(fā)的時間;然后修書一封,讓另一名親信星夜趕赴廣東,送達廣州番字堂堂主李番。
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初,廣東封川縣境內(nèi)發(fā)生了一起船匪劫殺官船官差、搶走死囚的惡性大案。消息傳開,一省震驚。因案發(fā)地在肇慶府治內(nèi),上司乃責成肇慶知府就地查實案情上報。待到調(diào)查結(jié)果上報以后,又讓督撫乃至欽差奕山大吃一驚!
證據(jù)表明,制造此案的船匪首領(lǐng)竟是兩月前即經(jīng)奕山批準、被廣州府通緝捉拿的江洋大盜羅亞旺!
證據(jù)一:被劫官船在江口以北賀江的一處江汊中被找到。船匪膽大包天,公然留下告示,聲言死囚孫達泉乃其盟弟,今特殺死官差將其救走以儆貪官。而告示的落款就是羅亞旺三字。
證據(jù)二:在被劫官船附近,找到了兩只小艇,艇上各有編號,其編號為“羅字營三號”和“旺字營二號”。
證據(jù)三:身被數(shù)傷但卻幸存下來的廣西平南捕快王三奎說,案發(fā)時他親眼看到有一桿大旗,上面書寫著“賀江王羅亞旺”六個大字。
羅亞旺即是此案元兇,三條證據(jù)鐵證如山!于是,原已沉寂的捉拿江洋大盜船匪逆巨羅亞旺的風聲,一時間又在廣東全省火了起來。而此際,剛剛從湖南來到賀縣的羅大綱本人,對此卻是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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